拍卖地点:中拍平台
拍卖时间:2024-12-05 10:00
预展地点:标的所在地
预展时间:2024年12月3日至12月4日(统一时间看样)
受有关单位委托,****公司现对下列标的依法进行公开拍卖,具体公告内容如下:
一、标的概况:
1、摆件(玛瑙,质量为:1043.09g)1个,起拍价400元,保证金100元;
2、量杯(足铂量杯,质量为:30.05g(连签重))1个,起拍价6450元,保证金1200元;
3、量杯(足铂量杯,质量为:25.40g(连签重))1个,起拍价5461元,保证金1000元;
4、量杯(足铂量杯,质量为:39.80g (连签重))1个,起拍价8557元,保证金1600元;
5、量杯(足铂量杯,质量为:43.22g(连签重))1个,起拍价9288元,保证金1800元;
6、量杯(足铂量杯,质量为:41.22g (连签重))1个,起拍价8858元,保证金1700元;
7、粤RVA333别克牌SGM6529ATA 小型普通客车一辆,起拍价15920元,保证金5000元。
二、拍卖时间及地点
1. 拍卖时间:2024年12月5日上午10时整;
2. 拍卖地点:中拍平台(网络竞价)。
三、竞买人的资格要求:竞买人为中华人民**国境内企业、组织和自然人(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均可参与本次竞买。
四、竞买报名及勘察现场
1. 意向竞买人请于12月4日下午16时前在中拍平台进行网络报名,并于12月4日下午16时前缴纳竞买保证金到指定账户(户名:****,账户:661****60081,开户行:中行**人民二路支行)缴款时须注明“竞买保证金”。
2. 展示时间及地点:12月3日至12月4****公司接受标的物的咨询及展示,统一时间勘察标的)
联系人:冯生 电话:139****0611
五、成交相关款项的支付及合同签订
1.买受人应于:①拍卖成交当日至****现场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②拍卖成交3日内缴清成交价款,③标的7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交付成交价5%的拍卖佣金。否则视为悔拍,竞买保证金将不予退还,还将追究买受人的法律责任。
2.拍卖成交后,买受人还须向中拍平台支付软件使用费(收费标准详见中拍平台首页之《收费规则》)。
六、其他约定事项
1. 本次公开拍卖的标的均以实物现状为准,委托人、拍卖人无论以何种方式对标的所做的介绍仅供竞买人参考,无任何担保责任。竞买人应在标的物展示时间内主动向委托人咨询标的相关情况,现场踏勘标的、了解标的现状,未进行标的勘察的竞买人后果自负。竞买人一旦参与竞拍即表示其已认可了标的的所有现状及瑕疵(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品类、规格型号、数量、质量、外观等),委托人、拍卖人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2、标的1-6移交时间为成交后的10个工作日内,买受人自行到标的所在地领取。拍卖清单仅供竞买人参考,如与实际有出入,不改变成交结果。
标的7为车辆,因车辆属于移动资产车辆的实际公里数及车况、工况以现场看车为准;如车辆出现补证、故障修复、改装等问题及费用均由竞得人负责解决和支付;车辆所发生的违章、扣分,逾期未检验等一切费用及风险均由竞得人承担。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自行办理机动车过户手续,车辆所发生的违章、办理机动车过户手续买卖双方所产生的一切税费(包括增值税、评估费)均由竞得人承担。车辆必须在成交之日起30天内办理完毕车辆过户手续。
3.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的竞买保证金将自动转作履约保证金,标的1-6保证金待标的移交完毕后委托方通知方能无自息全额退款;标的7保证金待车辆过户完毕后方可无息全额退还。
4、标的7 ****管理部门对车辆入籍规定不同,如需办理转籍的车辆请竞得人自行详细了解转入地的车辆管理政策;****管理所不接收为由而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竞得人承担。
5、标的7买受人竞得标的物后,在规定期限内未付齐款项的,或因竞得人原因造成过户、迁出时间或清场时间未能达到规定要求的,按违约处理,拍卖人有权不退还买受人的履约保证金。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接收标的物后的一切安全责任事故、环境污染事故、侵权事件所导致的买受人自身以及任何第三方人身损害责任,其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责任全部由买受人承担。买受人提车后,所发生的交通违章、交通事故、车辆安全等一切责任均由竞得人承担,****公司及委托方无关。
七、****联系人及电话:
冯生:139****0611
地址:**省****江一路8号龙汇领峰2A204/205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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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