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投标][**县]****事业部2025年第一期1-2碎石采购项目
根据《**县国有企业采购管理办法》(龙政办发[2021]58号)等有关规定,参考《****政府采购法》等规定,****受****委托,****事业部2025年第一期1-2碎石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意向的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事业部2025年第一期1-2碎石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序号 | 内容 | 数量及要求 | 采购预算价 | 最高单价限价 | 供货期 |
1 | ****事业部2025年第一期1-2碎石采购项目 | 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 1184万元 | 74元/吨 | 合同签订后6个月或至总预算1184万元购完,满足其一则合同终止。 |
二、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县国有企业采购管理办法》(龙政办发[2021]58号)第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政府采购活动。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4、投标人的特定条件:无。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获取。
2、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自招标文件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
3、潜在供应商登录**市阳光交易服务平台(https://qzygjy.com/)办理供应商信息入
库备案事宜。
3.1 未办理企业信息入库的供应商,根据显示界面提示免费注册,填写、上传相关主体信息,带“*”号的必填,填好后“提交”。 投标企业同时可申领招投标企业 CA 证书及电子签章。自动入库。具体操作可参考**市阳光交易服务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
3.2 CA 办理:
(1)天谷 CA:http://www.****.cn/tcloud/common.xhtml?projId=307 天谷联系电话:
400-****-8198
(2)翔晟 CA:http://www.share-sun.com/xsapply/admin/login.aspx?unitname=quzhou
翔晟联系电话:025****5508
3.3 投标工具
投标工具:投标文件制作软件(**采购版)在**市阳光交易服务平台供应商登录页面
中右下角下载获取;
联系方式:吴工 186****3165; 客服电话:****980000。
4、潜在供应商可在**市阳光交易服务平台(https://qzygjy.com/)下载招标文件。确
定参加投标的企业可凭本单位 CA 数字证书登录**市阳光交易服务平台(https://qzygjy.com/),按照操作手册在对应模块下载领取。
5、潜在供应商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应通过**市阳光交易服务平台(https://qzygjy.com/)或书面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在**市阳光交易服务平台(https://qzygjy.com/)上发布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
招标人不再书面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本项目实行不见面电子招投标)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4年12月19日14时30分 00 秒。
2.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电子投标文件采用网上递交的方式,上传至**市阳光交易服务平台(https://qzygjy.com/)。
五、开标时间和地点
1.开标时间:2024年12月19日14时30分 (**时间)。
2.网上开标地点:**市阳光交易服务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
3.评标地址:**市公****分中心 1 楼评标室1。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市阳光交易服务平台https://qzygjy.com/”、“**政府采购网https://zfcg.****.cn/”上发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答复
投标人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有异议的,在2024年12月12日17:00时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逾期提出不予受理。
九、其他补充事项: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政府****管理部门投诉。(联系人:夏先生,联系号码:183****8222,联系地址:**县龙洲街道**路东道35号)。
十、联系方式
1.采购单位:****
联系人及电话:邓先生 150****3660
地址:**县东华街道城南工业区**路(西)1号
2.代理机构:****
联系人及电话:舒女士 151****5021
联系地址:**县**西路166号(华西园22幢101室)
3.****管理部门
名 称:****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县**大道35号
联系人:夏先生
联系电话:183****8222
****
****
2024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