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招标代理机构:
**市PM2.5和臭氧污染成因与来源摸底调查专项研究工作项目已获批开展项目前期工作,根据《****工程项目招标代理机构选取暂行办法》要求,特邀请具有招标代理资格的单位负责本项目的招标服务工作,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人基本情况
(1)招标人名称:****。
(2)招标人地址:**自治区**市超丹北路17号。
二、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市PM2.5和臭氧污染成因与来源摸底调查专项研究项目。
(2)工作内容:****生态环境厅发布《关于深入推进细颗粒物和臭氧协同防控工作的通知》要求,围绕**市PM2.5和臭氧污染特征、成因和来源等关键问题,开展**市大气污染综合观测,识别**市PM2.5和臭氧污染发生规律、主要影响因素;编制大气污染源排放清单,排查**市污染源排放家底;利用在线源解析技术,识别**市PM2.5关键组分来源,在此基础上提出防控建议,支撑**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PM2.5和臭氧污染综合观测、PM2.5污染特征及成因分析、臭氧污染成因及其关键前体物来源分析)
(3)投资情况:计划投资190万元,资金来源为市级财政资金,资金来源为市级财政资金,最终以到位资金为准。
(4)招标范围:全部工作内容。
(5)实施时间和地点:2025年1月至2025年12月,**市。
三、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方式。
四、服务范围及内容
根据《****政府采购法》以及其他现行法规进行采购代理工作,包括招标代理文件、发布招标公告、组织开标、评标、定标,完成成交通知书,移交招标投标治理,提供招标前咨询以及招标后质疑的答复、合同签订过程中的沟通、协调等。
五、招标代理费用金额及支付方式
招标代理费按照现行取费标准,由中标单位支付。
六、其他应当告知的内容
1.该项目资金来源为市财政预算资金,属政府采购类项目,招标代理****财政局备案,报名时需提供备案资料。
2.招标代理机构需自发布公告之日起3个工作日(2024年11月26日至28日)内将报名资料装订纸质版及电子版报送至****3楼309自然生态保护科。
3.报名资料按照《****工程项目招标代理机构选取暂行办法》规定提供。
4.未选中单位不再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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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26日
(联系人:李苹苹 157****76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