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通知,****环境局依法对拟作出审批的废旧物资及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分类贮存、处置项目审批意见进行公开。
公开时间:2024年11月22日-11月28日(5个工作日)。
一、项目名称:废旧物资及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分类贮存、处置项目
二、建设地点:**市**区南埔镇岭口工业区通港路2684号
三、建设单位:****
四、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市****公司
五、项目概况:
项目位于**区南埔镇柳厝村通港路2684号,建设规模为年回收废纸0.4万吨、废塑料3万吨、废玻璃0.2万吨、废五金0.5万吨、废电机及废电子电器产品0.3万吨、废纺织品0.5万吨、废橡胶0.2万吨、废木材0.3万吨、污泥(一般固废)3万吨。项目员工10人,均不住厂,年运行时间5760小时,日工作360天。项目总投资1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万元。
六、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水环境影响
项目生产废水经“调节池+混凝沉淀池+污泥压滤机”处理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远期生活污水拟经化粪池预处理后通过市政****处理厂进一步处理,过渡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地埋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到《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21)旱作标准后用于周边林地浇灌。
2、大气环境影响
项目破碎工艺产生的废气收集后采用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不低于15m高排气筒排放,污泥贮存车间产生的废气采取“密闭污泥池+微负压抽风系统+生物滤池除臭”处理后通过不低于15m高排气筒排放。
3、声环境影响
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减震降噪措施;合理的布置设备;定期对设备进行检修和维护。
4、固体废物
项目无利用价值的一般固废集中收集后外售给其他单位综合利用,废水沉淀污泥与产品污泥一同打包外售,除尘器收集的粉尘与废塑料一同打包外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七、****政府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无
八、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九、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电话(传真):0595-****6077
地址:****中心生态环境局窗口
邮编:3628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