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肃告字[202 4 ] 29 号
****政府批准,****交易中心、****规划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公开出让壹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 编号 | 土地位置 | 土地面积(m 2 ) | 土地主要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年限(年) | 起始价(万元) | 竞买保证金 (万元) | 增价幅度(万元整数倍) | ||
容积率 | 建筑 密度 | 绿地率 | ||||||||
****260 04 0 23 GB00 019 | 开发区开元街东侧、****侧 | 66666.66 | 工业用地 | ≥ 1. 3 | ≥ 40 % | ≤ 20 % | 50 | 2000 | 2000 | 100 |
二、 中华人民**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对该宗地,法律、法规、国办发【2007】64号、【中华人民**国国土**部令】第42号、国发【2010】10号、国土资发【2010】151号等文件另有规定以及欠缴土地出让金和不具备申请条件的,不得报名参加竞买。
三、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采取价高者得原则,设有保留底价,以增价方式竞价,最高报价未达到底价不予成交。
四 、 竞买人应详细阅读本次出让土地拍卖文件、自行实地踏勘拟出让地块。竞买人参加竞买,即表明其已经全面了解了拟出让地块的现状、全部接受了拍卖文件的规定。本次拍卖出让的宗地情况、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 4 年 11 月 27 日 至20 2 4 年 12 月 16 日,到****规划局****中心获取拍卖出让文件。
五 、 申请竞买人可于 202 4 年 11 月 27 日 至20 2 4 年 12 月 16 日,到****规划局****中心提交书面申请。报名竞买和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 2 4 年 12 月 16 日16时。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 2 4 年 12 月 16 日 17 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20 2 4 年 12 月 17 日 上 午 11 时在****规划局五楼会议室进行。
七、其他需明确的事项。
八、****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肃**肃水路 249 号
联系人:田晓义、张志高
联系电话: 0317-****310、****029
收款人全称 :****审批局公共**保证金专户
开户行 : ****联社****营业部
账 号: 286********002********0167
20 2 4 年 11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