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创巨阀门有限公司年产800万套阀门生产线技改项目(先行,年产688万套阀门)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913********386707P | 建设单位法人:陈显进 |
陈丹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玉** |
楚门镇科技产业功能区(**村)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年产800万套阀门生产线技改项目(先行,年产688万套阀门)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069-锅炉及原动设备制造;金属加工机械制造;物料搬运设备制造;泵、阀门、压缩机及类似机械制造;轴承、齿轮和传动部件制造;烘炉、风机、包装等设备制造;文化、办公用机械制造;通用零部件制造;其他通用设备制造业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344-C344-泵、阀门、压缩机及类似机械制造 |
建设地点: | **省**市玉** 楚门镇科技产业功能区(**村) |
经度:121.27328 纬度: 28.22289 | ****机关:****环境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19-01-11 |
楚区环〔2019〕第03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913********386707P001Z |
2020-11-25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2300 |
20 | 运营单位名称:**** |
913********386707P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公司 |
913********779441C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913********779441C | 竣工时间:2023-12-30 |
2024-01-01 | 调试结束时间:2024-10-22 |
2024-10-22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11-21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www.****.cn/newshow.asp?id=1746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技改 | 实际建设情况:技改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年产800万套阀门 | 实际建设情况:年产688万套阀门 |
项目分阶段验收,先行项目生产规模为年产688万套阀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生产工艺:下料、红冲、抛丸、机加工、试压、烘干。 主要生产设备:14台红冲冲床、3台抛丸机、90台数控机床、专机25台 | 实际建设情况:生产工艺:下料、红冲、抛丸、机加工、试压、烘干。 主要生产设备:12台红冲冲床、3台抛丸机、78台数控机床、专机24台 |
项目专机较环评换算先行项目数量增加2台后续使用(专机数量未超环评数量),其他设备实际建设数量与环评换算先行项目数量一致。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废水:喷淋废水需经隔油、沉淀、过滤等工序处理后进行回用,不外排,定期补充。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进管标准****处理厂处理达《****处理厂出水指标及标准 限值表(试行)》中的相关标准(准地表水Ⅳ类)后外排 废气:红冲废气在冲压点上方设置集气罩,将废气收集后经水喷淋处理后通过不低于15m的排气筒高空达标排放。抛丸粉尘:经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后通过一根高度不低于15m排气筒高空达标排放。 噪声:企业应尽量选择低噪设备,合理布置设 备在车间内的位置,尽量远离厂界; 定期对生产设备进行润滑,避免因设备不正常运转产生高噪现象。另外,车间内做好相应的隔音降噪工作,生产期间门窗关闭,保证车间隔声量在25dB以上。 固废: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的贮存场所应符 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 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其标 ****环境保护部公告 2013 年第 36 号) 要求。企业需设立专门的固废暂存点,防日晒、风吹、雨淋、渗漏, 严格分类收集,收集后出售给相关企业综 合利用。危险废物,应委托有相应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安全处置, 明确危险废物去向, 同相关接受处置单位签订协议,严格按相关要求委托有资质单位,杜绝随意交易和私自随意处置。 并对此类物质做好台帐制度, 对其存放、外运、委托处理等均做好详细记录, 严格遵守危险废物联单转移制度。 如不能及时外运, 贮存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 准》(GB18597-2001) 及其标准修改单 (环境保护部公告 2013 年第 36 号)。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 | 实际建设情况:废水:喷淋废水经隔油、沉淀工序处理后进行回用,不外排,定期补充。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进管标准****处理厂处理。 废气:红冲废气经水喷淋设施处理后通过一根高度17m 排气筒高空排放。抛丸粉尘:经自带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后通过一根高17m排气筒高空达标排放。 噪声:企业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加强设备的日常维护,避免因设备不正常运转产生的高噪声现象;合理规划,尽可能将高噪声设备布置于远离厂界处,减少噪声对外环境的影响。 固废:企业在车间内设置了一般固废堆场,防日晒、风吹、雨淋、渗漏,一般固废分类收集、分类堆放,收集后外卖**回收单位。危险废物收集后委托台****公司安全处置,并建立了危险废物台账。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 | 实际建设情况:/ |
/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0 | 0.0828 | 0.1339 | 0 | 0 | 0.083 | 0.083 | |
0 | 0.0248 | 0.04 | 0 | 0 | 0.025 | 0.025 | |
0 | 0.0012 | 0.002 | 0 | 0 | 0.001 | 0.001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4250 | 0 | 0 | 0 | 4250 | 425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0516 | 0.06 | 0 | 0 | 0.052 | 0.052 | / |
0 | 0.7062 | 0.9 | 0 | 0 | 0.706 | 0.706 | / |
0 | 0.9396 | 1.224 | 1.176 | 2.448 | -0.236 | -2.684 | /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1 | 化粪池 | 玉****公司进水标准,其中石油类的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新扩改的三级标准 |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进入市政污水管网 | 监测期间,项目生活污水排放口两天各污染浓度均符合相应标准限值 |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1 | 水喷淋 | 非甲烷总烃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新污染源二级标准,颗粒物、氮氧化物、二氧化硫执行《关于印发**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烟气黑度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 1996)二级标准。 | 红冲废气经水喷淋设施处理后通过一根高度17m 排气筒高空排放。 | 监测期间,项目红冲废气水喷淋设施排气筒出口各污染浓度均符合相应标准限值。 |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1 | 自带布袋除尘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新污染源二级标准 | 抛丸废气经自带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后通过一根高17m排气筒高空达标排放。 | 监测期间,项目抛丸废气排气筒出口两天颗粒物的浓度均符合相应标准限值。 |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1 | 般工业固体废弃物的贮存场所应符 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 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其标 ****环境保护部公告 2013 年第 36 号) 要求。企业需设立专门的固废暂存点,防日晒、风吹、雨淋、渗漏, 严格分类收集,收集后出售给相关企业综 合利用。危险废物,应委托有相应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安全处置, 明确危险废物去向, 同相关接受处置单位签订协议,严格按相关要求委托有资质单位,杜绝随意交易和私自随意处置。 并对此类物质做好台帐制度, 对其存放、外运、委托处理等均做好详细记录, 严格遵守危险废物联单转移制度。 如不能及时外运, 贮存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 准》(GB18597-2001) 及其标准修改单 (环境保护部公告 2013 年第 36 号)。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 | 企业在车间内设置了一般固废堆场,防日晒、风吹、雨淋、渗漏,一般固废分类收集、分类堆放,收集后外卖**回收单位。危险废物收集后委托台****公司安全处置,并建立了危险废物台账。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 |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表7 风险设施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环保搬迁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区域削减
本项目VOCs排放量为1.224t/a,新增污染物的削减替代比例VOCs 按1:2 计,本项目 VOCs削减替代量为2.448t/a。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VOCs总量交易平台目前尚未建立,环评仅先提出总量控制值及削减替代量,待当地相关平台建立后再另行调剂或交易。 |
/ |
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功能置换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其他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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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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