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类型:拍卖-公告 | 所属行业:其他设备,电子设备 |
所在区域:**-** | 价格:报价/竞价 |
拍卖时间:2024-12-06 | 发布时间:2024-11-21 |
开拍时间:2024-12-06 10:00
****管理人
关于拍卖****破产财产的竞买公告
****管理人将于2024年12月6日10:00时至2024年12月7日10:0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拍卖平台(网址:https://susong.****.com)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本次拍卖活动由**润通****公司提供辅助拍卖服务,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财产 | ****的一宗国有土地使用权及其建、构筑物,机器设备、办公设备等 | |
起拍价:34,384,720元 | 保证金:6,000,000元 | 加价幅度:20000元 |
财产所在位置 | **市**区外环路中段408号 | |
所有权人 | ****(以下简称“**欣迪”) | |
土地信息 | 土地使用证号:**国用(2013)第BA211142号; 面积:58073.80㎡; 产权地址:**大道区红岩小区; 使用期限:至2059年6月30日; 使用权类型:出让; 用途:工业用地。 | |
建、构筑物信息 | 有证建筑物5项,面积合计26545.88㎡(详见附件1); 无证建筑6项。 | |
机器设备信息 | 桥式起重机、****电站、液压摆式剪板机等25项(详见附件1) | |
电子设备信息 | 办公桌椅、真皮沙发、电脑、空调等22项(详见附件1) | |
财产现控制占有情况 | 部分出租,具体以现状为准 |
上述拍卖标的中土地具体信息:
序号 | 房屋坐落 | 面积(㎡) | 规划用途 | 权证编号 | 登记时间 |
1 | **市**区**大道红岩小区 | 58073.80 | 工业用地 | **国用(2013)第BA211142号 | 2013/11/22 |
有证建筑物的具体信息:
序号 | 房屋坐落 | 建筑面积(㎡) | 规划用途 | 权证编号 | 登记时间 |
1 | **市**区外环路宰山村1号办公楼 | 2874.05 | 办公用房 | **字第201****202577号 | 2014/4/23 |
2 | **市**区外环路宰山村2号办公楼 | 2877.14 | 办公用房 | **字第201****202565号 | 2014/4/23 |
3 | **市**区外环路宰山村1号车间 | 8735.05 | 生产用房 | **字第201****202240号 | 2014/4/23 |
4 | **市**区外环路宰山村2号车间 | 7656.57 | 生产用房 | **字第201****202276号 | 2014/4/23 |
5 | **市**区外环路宰山村3号车间 | 4403.07 | 生产用房 | **字第201****20229X号 | 2014/4/23 |
无证建筑物的具体信息(经测绘):
序号 | 房屋坐落 | 测绘面积(㎡) | 房屋用途 | 建成年月 | 测绘时间 |
1 | **市**区外环路宰山村 | 909.4 | 宿舍楼 | 2013/12 | 2023/7 |
2 | **市**区外环路宰山村 | 525.83 | 油漆房 | 2013/12 | 2023/7 |
3 | **市**区外环路宰山村 | 43.13 | 危化品房1 | 2013/12 | 2023/7 |
4 | **市**区外环路宰山村 | 151.97 | 危化品房2 | 2013/12 | 2023/7 |
5 | **市**区外环路宰山村 | 375.03 | 危化品房3 | 2013/12 | 2023/7 |
6 | **市**区外环路宰山村 | 15 | 门卫室 | 2012/12 | 2023/7 |
特别事项提醒:
1.标的物位于**市**区外环路,竞买人参与竞****管委会****政府部门的过户及入驻经营政策,如因竞买人自身不满足过户及入驻政策导致无法办理产权过户等后果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管理人及辅拍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
2.买受人承诺,买受人应当通过查阅文件、现场查看标的资产知悉资产现状(包括但不限于资产物理现状、消防设施现状、产权现状以及租赁经营情况等)及可能存在的隐蔽缺陷和风险,参拍前应当向公告预留电话进行咨询。一旦参与竞拍,无论是否进行看样和咨询,均视为买受人对于资产状况的确认,对于标的资产出现缺陷或风险的,管理人不承担任何责任,买受人无权要求管理人/**欣迪对此采取任何补救措施、支付任何费用或补偿款或承担任何损害赔偿责任(包括侵权责任),也无权要求减少、降低成交价款的金额或拒绝支付成交价款,不以任何形式追究管理人/**欣迪的法律责任。
3.管理人仅对有不动产权证的不动产办理过户手续。有关标的资产项下不动产的权属证明或其他文件中载明的标的资产项下不动产的面积(包括但不限于规划建筑面积、实际建筑面积、土地面积、用地面积、分摊面积等)可能存在误差、错误****政府机构认可的情形;标的物中无证建筑、室外附属工程面积经测绘确定,根据测绘报告(详见附件2)载明“本图附属用房及其他建筑均未见未审合规资料,不作为办理产权产籍的依据……”因此,标的物可能存在具体位置不确定、边界不明确、披露面积不准确的情形;无证建筑存在可能被认****政府部门要求拆除的情形。管理人、**欣迪对标的物可能存在的前述瑕疵不承担任何责任,面积差异不做找补,风险由买受人自担。
4.根据管理人与承租人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因破产清算处置资产,承租人未行使优先购买权的,管理人可根据资产处置情况,单方解除合同,承租人在收到管理人通知后30日内退场,如承租人到期未搬离厂区,由买受人依法采取救济措施,管理人将提供必要协助。承租人的租金计算至买受人支付完毕全部拍卖款的前一天,管理人将未届租期部分的租金直接退还承租人,自买受人支付完毕全部款项之日起产生的租金,由买受人自行向承租人收取。
5.厂区内尚有归承租人所有的机器设备以及土地附着物(含承租人装修和自行搭建房屋),本次拍卖的标的不包含承租人进行的装修和修建的建、构筑物,如成交后涉及拆除、损害赔偿等事宜的,买受人应自行与承租人协商补偿事宜,管理人/**欣迪不承担任何责任。
6.根据**市经纬房****公司于2023年7月27日作出的JW****0727-01号测绘成果报告(详见附件2)显示,土地现实际使用面积为53763.71㎡,少于证载面积,但土地现使用范围线有零星部分超出土地证范围线,该测绘结果供竞买人参考,最终以有关部门实际勘测为准,提请竞买人注意。详情可咨询公告预留电话。
7.提请竞买人注意,竞拍前应当通过现场看样、向管理人或消防安全部门咨询等方式充分了解标的物情况,如在拍卖成交后以工程设施(含显性或隐性)等存在瑕疵或质量问题等为由未在公告要求的期限内支付尾款或要求少付尾款的,均视为悔拍,悔拍的后果见公告第八条第四款,并且买受人不得因此向管理人/**欣迪追究任何责任。
8.本公告也用于公示通知优先购买权人,自公示之日起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优先购买权人经通知未参与竞买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开拍前,提前五个工作日向管理人提交充分有效的证明文件,经管理人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9.关于标的物的权利限制、控制占有、合同负担现状等情况,管理人有赖于债务人**欣迪移交的材料,如因债务人**欣迪遗漏、隐瞒或提供有误导性的信息、材料,导致管理人披露的标的物情况不准确的,相应后果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管理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本次拍卖声明:
拍卖标的物以现场实物及实物现状为准,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4年11月28日前与管理人联系。
重要提示:
(一)买受人负责向不动产权属登记部门办理标的资产项下的有证不动产的权属转移登记,办理转移登记所涉及的税、费依法由**欣迪和买受人各自承担,其中应由卖方承担的税、费由买受人在办理手续时先行垫付,垫付费用自过户之日起15日内,向管理人申请退还垫付税费,并附上完税证明、发票等原件,由管理人审核后退还买受人,未申请的,该垫付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在办理转移登记时可能产生的评估、测绘等与此相关的所有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
(二)管理人可提供办理过户所需的发票等资料,买受人拍中后应当及时办理核税过户手续,管理人将提供必要协助,涉及卖方的税费金额核算时,买受人须与管理人沟通确定。请买受人竞拍前务必到相关部门了解,对标的物能否过户、过户要求和流程、税费缴付的标准及起止时间,以及其他需注意的事项进行咨询,过户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三)拍卖成交后,由买受人自行到相关机构办理水、电、气等户名变更手续,可能存在的影响标的物使用的水、电、物业管理、排污等欠费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四)竞拍前请务必遵照《竞买公告》要求,进行实地看样、调查标的物信息(如过户要求等)、了解竞买资质、委托代理及尾款支付方式等内容。如违反相关约定,竞买人的保证金可能会被划扣并产生其他法律责任,请理性参拍。
(五)本次拍卖成交后,管理人指示门卫接受买受人委托对标的资产进行看管,并将指示内容告知买受人,即视为完成交付。买受人应当自行与门卫订立合同或另行委托场地看管人员,买受人未按前述要求履行的,自管理人告知函送达买受人之日起,看管费用由买受人承担,因买受人不支付费用而致无人看管,不利后果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六)本次拍卖公告所作的情况说明、视频、图片、数据等,仅为竞买人参与竞买提供参考,不能作为竞买人判断、权衡价值的最终依据,竞买人根据自身需求可自行调查、了解、核实。未尽事宜,管理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除拍卖公告披露外,竞买人应对拍卖标的的实际状况以及瑕疵(含显性、隐性瑕疵)等自行调查核实、承担投资风险。包含但不限于拍卖标的物产权来源、权证内容、产权状况以及拍卖标的(含交易过程中)存在的瑕疵、缺陷、损坏、缺失和其他各种情况,竞买人应作充分的了解并完全知晓,且愿意承担一切责任。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标的物及相关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二、拍卖方式
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即为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无人报名或出价的,竞价会流拍。
三、竞买人条件
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和法人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2024年12月5日17时前向管理人办理委托手续,最终由辅拍机构在开拍前录入系统后,委托代理人方可报名。管理人不接受拍卖成交后补办委托手续,如参拍前未提交委托手续或者委托手续不全的,视为没有委托,竞买活动认定为竞买人的个人行为,由此导致的一切法律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四、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
自本公告之日起至拍卖结束之日止接受咨询,竞价开始前一周组织看样;有关标的物咨询、看样、协助办理过户、融资咨询等服务等请联系电话:吉老师,199****3045。
五、拍卖延时
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有竞买人出价,系统将自动延时5分钟。
六、竞买人限制
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自然人和企业法人、破产企业的债权人等参与竞拍的,视同普通竞拍人,同样需要缴纳拍卖保证金。如竞拍成功,同样需要向管理人实际支付变卖价款,不得直接抵销对破产企业的债权。
但参照《****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四条之规定,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本次拍卖的标的物产:
1.****人民法院;
2.管理人;
3.网络服务提供者;
4.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
5.第1至4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
七、中止和撤回拍卖
出现法律规定相关情形,**欣迪管理人有权在拍卖结束前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八、保证金和余款支付
(一)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锁定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缴纳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二)本标的物竞买成功者原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转入管理人指定账户充抵价款。拍卖余款支付方式:请买受人于拍卖成交后15日内支付标的物成交价剩余价款,汇款至本管理人指定账户(账户名称:****管理人;开户行:****银行****公司**车城大道支行;账号:510********100000682)。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解锁。
本次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需另行向提供本次拍卖活动的服务商,支付综合服务费,综合服务费(即辅拍佣金)总额为成交价的0.2%,须在拍卖成交后15日内通过买受人本人账户以转账的方式转入到辅拍机构账户(账户名称:**润通****公司,账号:****15154,开户行:****银行****分行)。
(三)破产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
(四)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余款,每逾期一日,应当按照成交价款的万分之二向管理人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15日,视为买受人悔拍,管理人可提请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等,不足部分,管理人有权向悔拍人继续追偿。
(五)买受人应在拍卖成交后15日内完成软件服务费的支付,软件服务费由拍卖平台收取,付费方式及软件服务费金额等请详见《**拍卖平台破产资产处置频道收费规则》,成交后买受人可在【我的拍卖】中查看已拍下的订单,及时完成软件服务费的支付。
九、拍品交付
(一)依照相关法律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该资料仅为竞价成功确认书,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二)买受人应于付清全部拍卖成交款后及时与管理人联系,买受人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破产管理人处,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等文件。
(三)本次拍卖成交后,管理人指示门卫接受买受人委托对标的资产进行看管并将指示内容告知买受人或买受人自行指派人员进场看管,即视为完成交付。如标的物涉及清退第三方的,由买受人自行与第三方协商解决,因此产生的费用均由买受人自行与承租人协商处理。
十、投诉举报
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咨询电话:吉老师199****3045
淘宝技术咨询:400-****-2870
本公告未尽事宜,请向管理人及辅助拍卖机构咨询。
****管理人
2024年11月21日
破产企业信息
破产企业名称
****
详见公告
详见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