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省2024年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工作的通知》(辽农办农发〔2024〕332号)和《****政府关于**2024年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县实施方案的函》(义函〔2024〕55号)文件要求,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绩效优先”原则,公开遴选**2024年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项目服务主体,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遴选计划
全县17个乡镇推广粪肥还田服务技术面积10万亩,其中:玉米粪肥还田面积5万亩,花生粪肥还田面积4万亩,果树粪肥还田面积1万亩。
粪肥还田采用集中堆沤腐熟和分散堆沤腐熟两种模式,按照自愿申报与竞争性选择相结合的原则,在全县范围内遴选服务主体(服务主体包括有机肥生产企业、****中心******社),服务半径不超过50公里。请符合条件的服务主体根据自身实际踊跃申报。
二、遴选条件
1.根据粪肥还田“有主体、有规模、有场地、有技术、有设备、有基础”的“六有”标准,按照自愿申报与竞争性选择相结合的原则,公开遴选粪肥收集处理、堆沤腐熟、配送还田、机械施用能力强的有机肥生产企业、******社等第三方社会化服务组织作为服务主体。服务主体必须具有与承担任务相适应的经营范围、技术队伍、处理场地、堆沤腐熟设备、收集配送车辆、施肥还田机械等基本条件。
2.服务主体社会信誉度好,无违法违规行为,没有行业通报批评或新闻媒体曝光等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无不良信用记录。
3.具有丰富的项目实施经验,经营规模较大,管理水平较高。
4.粪肥按照《畜禽粪便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GB/T36195-2018)进行无害化处理,按照《畜禽粪便堆肥技术规范》(NY/T3442-2019)标准进行堆肥处理。还田施用时的砷、汞、铅、镉、铬、粪大肠菌群数、蛔虫卵死亡率等限量指标符合《有机肥料》(NY/T525-2021)要求。
5.按照粪肥就地消纳、就近还田的原则,遴选成功的服务主体应与乡镇签订开展粪肥还田服务协议。
6.亩施堆沤有机肥不低于300公斤。
三、补贴标准
粪肥还田服务补贴90元/亩。
四、遴选程序
(一)组织申报
1.报名时间
2024年11月25日-12月1日,****服务中心三楼土肥站报名,逾期不予受理。
2.有关要求
(1)申报的服务主体提供申请表、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开户行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附件);
(2)服务组织简介、实施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基本情况等;
(3)现场粪肥堆沤数量,粪肥收集、处理台账、影像资料;粪肥供应合同、粪肥消纳合同、粪肥积造存放场地证明;
(4)设施设备清单及影像资料,合法经营承诺书,开展粪肥还田的技术人员、场地、堆沤腐熟设备、收集配送车辆、施肥还田机械、运输利用机械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
(5)可执行的服务方案,包括配送方案,进度安排,安全、文明措施,环境保护管理体系与措施。
将上述材料装订成册(一式六份),****服务中心土肥站。
(二)专家评审
****中心组织专家对服务主体进行现场考察、评审,评审时先由服务主体负责人进行汇报,汇报内容包括开展粪肥还田的实施方案、粪肥来源、粪肥的收集量、储存量、粪肥处理工艺、技术力量、设施条件等。然后专家提问,最后专家打分,专家组根据现场考察和评审结果择优确定服务主体。
(三)公示
评审结果面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反映的问题进行查证,若发现有弄虚作假及其他不符合条件的,取消其资格。
****
2024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