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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文件-01
各投标人:
一、本项目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中3.7拟派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自以来□承接过/√完成过一个单项合同建筑面积160000平方米及以上的公共建筑项目的施工业绩或工程总承包业绩(以施工项目负责人身份完成,如联合体投标的,须为联合体牵头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时间以竣(交)工验收记录(或报告或备案表)的竣(交)工验收日期为准,建筑面积以竣(交)工验收记录(或报告或备案表)为准,业绩证明材料要求提供竣(交)工验收记录(或报告或备案表)及施工合同(或工程总承包合同),以上材料缺一不可。如竣(交)工验收记录(或报告或备案表)所能承载的证明内容不能体现建筑面积的,须同时提供其他相关的竣(交)工验收资料。其他相关的竣(交)工验收资料,仅指竣(交)工验收阶段及之后签署的工程资料,如竣工图、工程价款最终结算凭证等。
如提供的竣(交)工验收记录(或报告或备案表)与施工合同(或工程总承包合同)中载明的施工项目负责人不一致的,以竣(交)工验收记录(或报告或备案表)为准,如竣(交)工验收记录(或报告或备案表)未载明的,以施工合同(或工程总承包合同)载明的为准。如上述材料均无法证明施工项目负责人身份的,须提供业绩所在地行政主管部门佐证材料。
注:1、公共建筑包含科教文卫建筑(包括文化、教育、科研、医疗、卫生、体育建筑等),办公建筑(包括写字楼、****办公室等),****商场、金融建筑等),****酒店、娱乐场所等),通信建筑(如邮电、通讯、广播用房)以及交通运输类建筑(如机场、高铁站、火车站、汽车站等),但不包括住宅、商住楼、厂房、厂区办公楼)。若项目名称为诸如“***地块项目”或“***产业园项目”等无法判定是否为公共建筑的,须同时提供该项目发改或国土或住建等行政主管部门的相关批复或核准或许可文件。2、如联合体投标的,牵头人及成员单位均须拟派一名项目负责人,且满足上述招标公告3.7的要求(其中项目负责人业绩须联合体牵头人满足即可)。”现根据招标文件公示稿相关内容修改为“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21年1月1日以来□承接过/√完成过一个单项合同建筑面积160000平方米及以上的公共建筑项目的施工业绩或工程总承包业绩(以施工项目负责人身份完成,如联合体投标的,须为联合体牵头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时间以竣(交)工验收记录(或报告或备案表)的现竣(交)工验收日期为准,建筑面积以竣(交)工验收记录(或报告或备案表)为准,业绩证明材料要求提供竣(交)工验收记录(或报告或备案表)及施工合同(或工程总承包合同),以上材料缺一不可。如竣(交)工验收记录(或报告或备案表)所能承载的证明内容不能体现建筑面积的,须同时提供其他相关的竣(交)工验收资料。其他相关的竣(交)工验收资料,仅指竣(交)工验收阶段及之后签署的工程资料,如竣工图、工程价款最终结算凭证等。
如提供的竣(交)工验收记录(或报告或备案表)与施工合同(或工程总承包合同)中载明的施工项目负责人不一致的,以竣(交)工验收记录(或报告或备案表)为准,如竣(交)工验收记录(或报告或备案表)未载明的,以施工合同(或工程总承包合同)载明的为准。如上述材料均无法证明施工项目负责人身份的,须提供业绩所在地行政主管部门佐证材料。
注:1、公共建筑包含科教文卫建筑(包括文化、教育、科研、医疗、卫生、体育建筑等),办公建筑(包括写字楼、****办公室等),****商场、金融建筑等),****酒店、娱乐场所等),通信建筑(如邮电、通讯、广播用房)以及交通运输类建筑(如机场、高铁站、火车站、汽车站等),但不包括住宅、商住楼、厂房、厂区办公楼)。若项目名称为诸如“***地块项目”或“***产业园项目”等无法判定是否为公共建筑的,须同时提供该项目发改或国土或住建等行政主管部门的相关批复或核准或许可文件。2、如联合体投标的,牵头人及成员单位均须拟派一名项目负责人,且满足上述招标公告3.7的要求(其中项目负责人业绩须联合体牵头人满足即可)。”。
二、如招标文件中内容与本补充文件内容有冲突,均以本补充文件为准;
三、本补充文件一经****交易中心及浙里公共**交易数字化招标交易系统中发布,即表示所有投标人都已收到该补充文件;
四、投标人在收到本补充文件之日起,如未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浙里公共**交易数字化招标交易系统内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则视为将如期完成投标文件的编制及提交,不再提出任何异议。
招标人:****
联系人及电话:戴先生0573-****2190
地址:**省**市**县**街道东升路18号2号楼
招标代理机构:****
联系人及电话:李鋆0573-****7073
地址:**县罗星街道**塘东路208号建协大厦10楼
2024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