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农村污水老旧设施、配套管网提质及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工程项目城南镇标段一施工 | ||
**县农村污水老旧设施、配套管网提质及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工程项目城南镇标段一施工 | ||
更正公告 |
各潜在投标人:
**县农村污水老旧设施、配套管网提质及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工程项目城南镇标段一施工于2024年11月7日在**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zbtb.****.cn)、**公共**交易平台(**省﹒**市)(https://ygp.****.cn/ggzy-portal/#/440200/index)公开发布招标公告,现因暂列金额未在招标清单中列出,故对本项目做出如下更正
(1)、招标文件P1第一节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13:项目估算总投资2058.06万元,本次招标**工程费****492.77元(其中: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386525.88元,暂估价:¥32000.00元)。修改为:项目估算总投资2058.06万元,本次招标**工程费****492.77元(其中: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386525.88元,暂估价:¥32000.00元,暂列金额:¥662304.73元);
(2)、招标文件P3第一节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序号23:最高投标限价:¥ ****492.77元(其中: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386525.88元,暂估价:¥ 32000.00元,暂列金额:¥ / 元)。修改为:最高投标限价:¥ ****492.77元(其中: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386525.88元,暂估价:¥ 32000.00元,暂列金额:¥ 662304.73元);
(3)、招标文件P16 8.2本招标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为: ****492.77元(其中: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 386525.88元,暂估价:¥ 32000.00 元,暂列金额:¥ / 元)具体详见下表:
序号 | 单项工程名称 | 金额(元) | 其中: (元) | |
暂估价 | 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不低于) | |||
1 | ****村委排水改善设施建设项目 | ****176.95 | 30000.00 | 351441.69 |
2 | ****村委仓背村排水设施建设项目 | 471142.25 | 2000.00 | 19567.37 |
3 | ****村委排水改善设施建设项目 | 528173.57 | 15516.82 | |
合计(1~) | ****492.77 | 32000.00 | 386525.88 |
修改为:8.2本招标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为: ****492.77元(其中: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 386525.88元,暂估价:¥ 32000.00 元,暂列金额:¥662304.73 元)具体详见下表:
序号 | 单项工程名称 | 金额(元) | 其中: (元) | ||
暂估价 | 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不低于) | 暂列金额 | |||
1 | ****村委排水改善设施建设项目 | ****176.95 | 30000.00 | 351441.69 | 594774.81 |
2 | ****村委仓背村排水设施建设项目 | 471142.25 | 2000.00 | 19567.37 | 35530.20 |
3 | ****村委排水改善设施建设项目 | 528173.57 | 15516.82 | 31999.72 | |
合计(1~) | ****492.77 | 32000.00 | 386525.88 | 662304.73 |
(4)、招标文件P63格式二 投标函:在我方的上述投标总价中,包括: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 ,暂列金额¥ / ,暂估价¥ 。修改为:在我方的上述投标总价中,包括: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 ,暂列金额¥ ,暂估价¥ 。
(5)、开标时间及相关时间节点作如下顺延:
1 | 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4年12月13日10时30分 |
2 | 网上提问截止时间 | 2024年12月3日16时00分 |
2 | 网上答疑时间 | 2024年12月3日16时30分至2024年12月6日16时00分 |
4 | 投标保证缴纳截止时间 | 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24年12月12日10时30分; 投标保证担保上传截止时间:2024年12月12日10时30分; 投标保证保险投保截止时间:2024年12月12日10时30分。 |
5 | 电子投标截止时间 | 2024年12月13日10时30分 |
6 | 投标相关资料(如有)递交时间 | 2024年12月13日10时00分至2024年12月13日10时30分 |
7 | 开标时间 | 2024年12月13日10时30分 |
保证担保及保证保险有效期的相关说明:如潜在投标人在2024年11月7日(即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至2024年11月27日10时30分前(即投标保证缴纳截止时间)开具的均有效。
本公告作为招标文件的一部分,凡原招标文件与本公告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为准,其他内容不变。特此公告,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招 标 人(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2024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