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内容
更正内容如下:
1、原招标文件《第三章 招标人需求》“(四)服务要求”的“2.保洁基本要求”中的“2.3中标人需根据本项目的服务标准、招标人需求中的要求及道路实际情况配置仅用于本项目的环卫作业车辆(按市要求喷涂外观,八成新以上,投标人自有或租赁,能正常使用),其中大型垃圾清运车不少于3台、小型扫路机不少于1台,4-6桶垃圾中转车不少于10台,21-24桶垃圾中转车不少于1台,小型清除香口胶和不干胶贴纸设备不少于1台,牛皮癣高压清洗机(车)不少于2台,其他快速保洁小型环卫车辆若干。招标人或上级部门对无人设备配置有最新要求的,中标人应按照要求配备相应数量的无人清扫设备以及无人机。”
更正为:
“2.3中标人需根据本项目的服务标准、招标人需求中的要求及道路实际情况配置仅用于本项目的环卫作业车辆(按市要求喷涂外观,八成新以上,投标人自有或租赁,能正常使用),其中大型垃圾清运车不少于3台、小型扫路机不少于1台,4-6桶垃圾中转车不少于10台,21-24桶垃圾中转车不少于1台,小型清除香口胶和不干胶贴纸设备不少于1台,牛皮癣高压清洗机(车)不少于2台,无人清扫设备不少于1台,其他快速保洁小型环卫车辆若干。招标人或上级部门对无人设备配置有最新要求的,中标人应按照要求配备相应数量的无人清扫设备以及无人机。”
2、原招标文件《第三章 招标人需求》“(四)服务要求”的“8.监督考核及扣罚标准”中的“(2)中标人达不到质量检查(《**市环境卫生作业规范》《**市环境卫生作业质量规范(试行)》《**市环卫精细化作业和管理指引(试行)》《**市水域作业质量标准》《**市公共厕所建设与管理标准指标》《**市**村环境卫生工作指引(修订版)》),招标人及委托的检查监督单位有权按当年《**区城市管理综合考评方案》《2024年**湖街城市管理综合考评工作方案》进行扣分;招标人及委托的检查监督单位有权对中标人配置的环卫作业车辆、作业人员数量进行抽检,抽检数量未达到合同要求的,招标人及委托的检查监督单位有权进行扣分,环卫作业车辆每缺少1台扣除10分,环卫作业船只每缺少1艘扣除10分,作业人员每缺少1名扣除5分。检查分数低于80分的(月度考评得分折合百分制得分),每少1分(不足1分按1分计算)招标人有权扣减当月承包经费的1% ,连续3个月分值达不到80分的或一年内有5个月分值的达不到80分的,招标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由中标人承担。”
更正为:
“(2)中标人达不到质量检查(《**市环境卫生作业规范》《**市环境卫生作业质量规范(试行)》《**市环卫精细化作业和管理指引(试行)》《**市水域作业质量标准》《**市公共厕所建设与管理标准指标》《**市**村环境卫生工作指引(修订版)》),招标人及委托的检查监督单位有权按当年《**区城市管理综合考评方案》《2024年**湖街城市管理综合考评工作方案》进行扣分;招标人及委托的检查监督单位有权对中标人配置的环卫作业车辆、作业人员数量进行抽检,抽检数量未达到合同要求的,招标人及委托的检查监督单位有权进行扣分,环卫作业车辆每缺少1台扣除10分,环卫作业船只每缺少1艘扣除10分,作业人员每缺少1名扣除5分。检查分数低于80分的(月度考评得分折合百分制得分),每少1分(不足1分按1分计算)招标人有权扣减当月承包经费的1% ,连续3个月分值达不到87分的或一年内有5个月分值的达不到87分的,招标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由中标人承担。”
3、原招标文件《第三章 招标人需求》“(四)服务要求”的“8.监督考核及扣罚标准”中的“(3)在完成**、省、市的重要检查或重大突击性任务中,发现属中标人质量责任问题,经查属实,招标人有权进行扣分,每宗问题扣20分。中标人不及时或不配合整改,导致该承包作业区域受到上级或本市、区职能部门通报批评的,招标人有权扣减当月的全部服务费;承包期内每年通报批评累计2次的,招标人可以单方面解除承包合同,履约保证金转为违约金归招标人所有并要求中标人赔偿损失。”
更正为:
“(3)在完成**、省、市的重要检查或重大突击性任务中,发现属中标人质量责任问题,经查属实,招标人有权进行扣分,每宗问题扣2分。中标人不及时或不配合整改,导致该承包作业区域受到上级或本市、区职能部门通报批评的,招标人有权扣减当月的全部服务费;承包期内每年通报批评累计2次的,招标人可以单方面解除承包合同,履约保证金转为违约金归招标人所有并要求中标人赔偿损失。”
4、原招标文件《第三章 招标人需求》“(六)违约责任”中的“(2)中标人连续3个月分值或一年内有5个月达不到监督检查部门评分标准80分以上,含80分(月度考评得分折合百分制得分),视为服务质量不合格,招标人除扣减相应费用外,有权单方面解除承包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并要求中标人按照合同总价10%支付违约金,由招标人登记中标人不良记录。”
更正为:
“(2)中标人连续3个月分值或一年内有5个月达不到监督检查部门评分标准87分以上,含87分(月度考评得分折合百分制得分),视为服务质量不合格,招标人除扣减相应费用外,有权单方面解除承包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并要求中标人按照合同总价10%支付违约金,由招标人登记中标人不良记录。”
5、原招标文件《第五章 合同(样本)》“第五条 服务要求”的“2.保洁基本要求”中的“2.3乙方需根据本项目的服务标准、甲方的要求及道路实际情况配置仅用于本项目的环卫作业车辆(按市要求喷涂外观,八成新以上,乙方自有或租赁,能正常使用),其中大型垃圾清运车不少于3台、小型扫路机不少于1台,4-6桶垃圾中转车不少于10台,21-24桶垃圾中转车不少于1台,小型清除香口胶和不干胶贴纸设备不少于1 台,牛皮癣高压清洗机(车)不少于2台,其他快速保洁小型环卫车辆若干。甲方或上级部门对无人设备配置有最新要求的,乙方应按照要求配备相应数量的无人清扫设备以及无人机。(以上设备需求视项目具体情况选择设备及数量。合同总价高于1000万的,必须配备相应数量的无人清扫设备。)”
更正为:
“2.3乙方需根据本项目的服务标准、甲方的要求及道路实际情况配置仅用于本项目的环卫作业车辆(按市要求喷涂外观,八成新以上,乙方自有或租赁,能正常使用),其中大型垃圾清运车不少于3台、小型扫路机不少于1台,4-6桶垃圾中转车不少于10台,21-24桶垃圾中转车不少于1台,小型清除香口胶和不干胶贴纸设备不少于1 台,牛皮癣高压清洗机(车)不少于2台,无人清扫设备不少于1台,其他快速保洁小型环卫车辆若干。甲方或上级部门对无人设备配置有最新要求的,乙方应按照要求配备相应数量的无人清扫设备以及无人机。(以上设备需求视项目具体情况选择设备及数量。合同总价高于1000万的,必须配备相应数量的无人清扫设备。)”
6、原招标文件《第五章 合同(样本)》“第六条 监督检查及扣罚标准”中的“2.乙方达不到质量检查(《**市环境卫生作业规范》《**市环境卫生作业质量规范(试行)》《**市环卫精细化作业和管理指引(试行)》《**市水域作业质量标准》《**市公共厕所建设与管理标准指标》《**市**村环境卫生工作指引(修订版)》),甲方及委托的检查监督单位有权按当年《**区城市管理综合考评方案》《2024年**湖街城市管理综合考评工作方案》进行扣分;甲方及委托的检查监督单位有权对乙方配置的环卫作业车辆、作业人员数量进行抽检,抽检数量未达到合同要求的,甲方及委托的检查监督单位有权进行扣分,环卫作业车辆每缺少1台扣除10分,环卫作业船只每缺少1艘扣除10分,作业人员每缺少1名扣除5分。检查分数低于80分的(月度考评得分折合百分制得分),每少1分(不足1分按1分计算)甲方有权扣减当月承包经费的1% ,连续3个月分值达不到80分的或一年内有5个月分值的达不到80分的,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
更正为:
“2.乙方达不到质量检查(《**市环境卫生作业规范》《**市环境卫生作业质量规范(试行)》《**市环卫精细化作业和管理指引(试行)》《**市水域作业质量标准》《**市公共厕所建设与管理标准指标》《**市**村环境卫生工作指引(修订版)》),甲方及委托的检查监督单位有权按当年《**区城市管理综合考评方案》《2024年**湖街城市管理综合考评工作方案》进行扣分;甲方及委托的检查监督单位有权对乙方配置的环卫作业车辆、作业人员数量进行抽检,抽检数量未达到合同要求的,甲方及委托的检查监督单位有权进行扣分,环卫作业车辆每缺少1台扣除10分,环卫作业船只每缺少1艘扣除10分,作业人员每缺少1名扣除5分。检查分数低于80分的(月度考评得分折合百分制得分),每少1分(不足1分按1分计算)甲方有权扣减当月承包经费的1% ,连续3个月分值达不到87分的或一年内有5个月分值的达不到87分的,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
7、原招标文件《第五章 合同(样本)》“第六条 监督检查及扣罚标准”中的“3.在完成**、省、市的重要检查或重大突击性任务中,发现属乙方质量责任问题,经查属实,甲方有权进行扣分,每宗问题扣20分。乙方不及时或不配合整改,导致该承包作业区域受到上级或本市、区职能部门通报批评的,甲方有权扣减当月的全部服务费;承包期内每年通报批评累计2次的,甲方可以单方面解除承包合同,履约保证金转为违约金归甲方所有并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更正为:
“3.在完成**、省、市的重要检查或重大突击性任务中,发现属乙方质量责任问题,经查属实,甲方有权进行扣分,每宗问题扣2分。乙方不及时或不配合整改,导致该承包作业区域受到上级或本市、区职能部门通报批评的,甲方有权扣减当月的全部服务费;承包期内每年通报批评累计2次的,甲方可以单方面解除承包合同,履约保证金转为违约金归甲方所有并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8、原招标文件《第五章 合同(样本)》“第九条 违约责任”中的“2.1.2乙方连续3个月分值或一年内有5个月达不到监督检查部门评分标准80分以上,含80分(月度考评得分折合百分制得分),视为服务质量不合格,甲方除扣减相应费用外,有权单方面解除承包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并要求乙方按照合同总价10%支付违约金,由甲方登记乙方不良记录。”
更正为:
“2.1.2乙方连续3个月分值或一年内有5个月达不到监督检查部门评分标准87分以上,含87分(月度考评得分折合百分制得分),视为服务质量不合格,甲方除扣减相应费用外,有权单方面解除承包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并要求乙方按照合同总价10%支付违约金,由甲方登记乙方不良记录。”
9、本项目开标时间延期至2024年12月20日上午10时00分。
二、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三、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址:**市**区**湖街大冈村
联系人:李小姐
电话:020-****4040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市**区**南路123号22层2202房
联系人:唐先生
电话:020-****2487
电子邮件:****@163.com
发布人:****
发布日期:2024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