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年产3000万米编织水带》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环评股。
公示期为2024年11月27日-2024年12月3日。
电话:0372-****603
传真:0372-****603
通讯地址:**县产业集聚****生态环境局**分局(45615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年产3000万米编织水带项目 | **市**县古贤镇新型材料产业园302省道与新纵二路交叉口03号 | **** | ******公司 | ****原位于**县宜沟镇刘大线西侧128号,现拟投资2200万元将年产3000万米编织水带项目搬迁至在**市**县古贤镇新型材料园302省道与新纵二路交叉口03号,项目租赁牧粮(汤****公司厂房建筑面积5776.9m2,主要生产设备为吹膜机、圆周编织机、高频复合机等,项目建成后可年产3000万米编织水带。 | 1、废水:本项目生产过程无废水排放,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进入污水管网。 2、废气:吹膜工序车间内二次封闭、危废间设管道收集,有机废气(非甲烷总烃)采用RCO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 3、噪声:噪声经采取基础减振、加强管理、厂房隔声等降噪措施,厂界噪声达标。 4、固废:项目不合格产品收集后出售;废包装材料收集后出售;废活性炭和废催化剂属于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由厂区内垃圾桶暂存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