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委托,承担****法律事务部首都机场合规管理体系有效性评价研究项目询比采购,欢迎符合本询比文件条件的参选人前来参与。
1. 项目名称:****法律事务部首都机场合规管理体系有效性评价研究项目
2. 项目内容:合规管理体系有效性评价研究服务,详见第三章。
3.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自成果完成验收。
4. 参选人资格条件
4.1 遵守中华人民**国和**市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满足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行业规定中对合格参选人的要求;
4.2 参选人须满足以下①或②:
① 在中华人民**国依照《****公司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法律咨询,且成立满10年。(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参选人公章)
② 在中华人民**国境内,符合《中华人民**国律师法》及《律师事务所管理规定》的条件,****事务所,****事务所执业许可证,且通过年检,成立满10年。****事务所执业许可证的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参选人公章)。须具有执业律师人数100人(含)以上。(以“**律师执业诚信信息公示平台”“律师事务所检索”页面中体现的参选人律师人数为准,查询路径:首页-律师事务所-****事务所名称-搜索,提供律师人数页面截图并加盖参选人公章)
4.3 参选人自2021年1月1日至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须具有至少1****公司****公司合规管理体系建设相关项目业绩(须包含合规管理体系有效性评价服务内容)。(须提供证明文件并加盖参选人公章,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尾页,项目范围和内容,合同时间,双方签字盖章页,服务单位性质,各页须加盖参选人公章,如所提供的合同无法体现以上内容,须提供用户证明文件证明以上内容并加盖用户公章);
注:服务单位性质证明材料为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该企业的页面截图,在企业类型处显示国有独资或国有控股。
4.4 参选人拟派团队成员须至少3名,其中1名项目负责人(主办律师)及2名团队工作成员(协办律师)。项目负责人(主办律师)须具有5年(含)以上合规管理咨询项目的相关工作经验且从业满10年(含)。
注1:法律从业经验是指从事国家或地方的立法工作,审判、检察工作,律师,法律教学和研究工作,****事业单位中从事法律事务工作或法律咨询工作相关工作等。须提供司法行政部门认证的法律职业证书(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或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合格证书或律师执业资格证)复印件并加盖参选人公章,或相关工作经历证明并加盖参选人公章。
注2:合规管理咨询项目的相关工作经验年限,参选人须提供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尾页,项目范围和内容,项目团队人员,合同时间(如合同时间为2019年,则工作经验年限为6年,以此类推),双方签字盖章页,各页须加盖参选人公章,如所提供的合同无法体现以上内容,须提供用户证明文件证明以上内容并加盖用户公章。
4.5 参选人须提供税款所属时间为2023年10月至询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任意连续三个月的完税证明(复印件加盖参选人公章);
4.6 参选人须提供所属时间为2023年10月至询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会保障金缴纳记录(复印件加盖参选人公章);
4.7 本项目不接受参选人在过去三年内出现以下任一情况:
(1)因安全生产事故责任受到行政处罚的;
(2)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或纳税信用级别评定为D级的;
(3)纳入工商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参选人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函原件,承诺其不存在上述情况。一经发现与承诺事实不符,取消中****公司供应商黑名单,五年内不再予以录用。
4.8 对进入****黑名单目录、不诚信供应商名单的,或以往在****采购项目成交后,由于成交方责任而未签订或未履行合同的参选人,采购人有权拒绝其参选;
4.9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4.10 参选人的参选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询比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其参选将被否决;
4.11 参选人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的情况的,不得同时参选本项目。
5. 领取文件联系人:马惟肖 联系电话:136****5086。
6. 报名及比选文件领取时间:2024年11月27日至2024年12月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至11:00,下午13:00至16:00(**时间)。
7. 报名及询比文件领取方式:请以“单位报名****法律事务部首都机场合规管理体系有效性评价研究项目”为标题发送邮件至****@cbwtc.com****公司营业执照电子版、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等相关信息)。询比文件将以邮件形式反馈。
8. 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2月11日上午9:30(**时间),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参选文件恕不接受(参选文件须密封并加盖单位公章到现场递交)。
9. 递交参选文件时授权代表须出示本人居民身份证(非负责人时还须提供授权书的复印件)。
10. 询比时间:2024年12月11日上午9:30(**时间)。
11. 递交参选文件地点、询比地点:****415.2会议室(**市**区四纬路9号中国服务大厦)。
12. 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与****联系(技术方面的询问请以信函或传真的形式)。
13. 联系单位:
代理机构:****
地址:**市**区建国门外大街甲3号
联系人:戴逸、邢洪超、马惟肖、姜勤超
电话:010-****3361、136****5086
采购人:****
技术异议咨询传真:010-****7552或010-****7553分机号71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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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