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荣昌区城区防洪排涝体系建设工程排水管网排查及勘察设计答疑补遗文件
**市**区**防洪排涝体系建设工程排水管网排查及勘察设计
补遗通知(二)
各潜在投标人:
本项目现发布补遗通知如下:
(一)付款方式修改为:
****银行转账方式支付服务费用,每次付款前,承包人必须按发包人要求提供合法有效等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若承包人为联合体形式,发包人可按承包人联合体协议中各自承担的工作量进行分别付款。
(1)第一次支付:合同签订后,发包人在收到承包人开具的预付款担保保函后,发包人在一个月内支付给承包人合同暂定金额的 30% 作为预付款;
(2)第二次支付:
①提交审查合格的勘察报告后,支付至勘察合同金额的 80%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勘察合同的99%;剩余1%作为考核费用。
②排查外业工作完成提交所有排查成果,经业主审核实际工程量后,支付至排查实际工程量金额的 80% ;施工图审查合格后,支付实际工程量的99%,剩余1%作为考核费用。
③初步设计、概算审批及施工图设计完成后,支付至设计合同金额的 80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设计合同金额的99%;剩余1%作为考核费用。设计费为固定总价,中途设计变更不增加设计费用。
(3)第三次支付:在整个建设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付清余款(不计利息)。本项目排查、地质勘察、设计结算价实行绩效评价,评价办法为1.工程完工投运后30天内,污水处理厂进水总量不大于总处理值的10%为合格,中标价不调整,2.工程完工投运后30天内,污水处理厂进水总量大于总处理值的10%为不合格,中标价下调1%,****处理厂或第三方记录为准,被考核对象有权监督)。
(二)项目总负责人的相关工作不涉及施工图预算编制。
注:本次补遗内容与招标文件不一致的地方,以本次补遗为准。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2024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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