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县30户以上自然村通硬化路项目检测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2024年**县30户以上自然村通硬化路项目检测服务的潜在供应商通过电子邮箱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2月10日09时00分(**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2.项目名称:2024年**县30户以上自然村通硬化路项目检测服务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万元):53.08
5.最高限价(万元):53.08
6.采购需求: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条例及技术规范,完成2024年**县30户以上自然村通硬化路项目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检测工作,主要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土,集料,水泥、水泥混凝土,砂浆,无机结合料稳定材料,路基路面,基坑、地基与桩基,交通安全设施的检测;协助采购人制定检测管理办法、制定检测监督管理计划;监督、指导监理及施工单位的检测工作;负责各种标准试验的验证工作;负责原材料的现场抽检;负责施工现场的质量抽检和质量评定工作;参与采购人组织的综合督查;定期编制、上报检测和工程质量动态信息和报告,供采购人决策;及时向采购人提出检测方面的合理化意见和建议供采购人决策;配合项目公路的交(竣)工程质量检测工作;完成采购人交办的与项目检测有关的其他工作。
7.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完成之日止。
8.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是 √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 中小企业政策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根据《中华人民**国中小企业促进法》《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 号)《财政部 ****政府****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库〔2014〕68 号)《财政部 民政部 ****联合会关****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财政厅****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云财规〔2019〕5号)和《****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通知》(财库〔2022〕19号)等文件规定,本项目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本项目专门面向 □中小企业 □小微企业 采购。即:提供的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承接。
□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货物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无。
注: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2.2 ****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n)失信被执行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n)重大税****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政府采购网(http://www.****.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2供应商须具备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公路水运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或公路工程综合乙级及以上《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等级证书》。
3.3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道路工程专业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师职业资格证书或公路、材料专业试验检测工程师证书。
3.4供应商须至少委派1名检测人员常驻施工现场,且该检测人员须具有道路工程专业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师职业资格证书或公路、材料专业试验检测工程师证书或道路工程专业公路水运工程助理试验检测师职业资格证书或公路、材料专业试验检测员证书,驻场检测人员可以与项目负责人为同一人。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4年11月28日至2024年12月04日(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每日08时00分至12时00分,15时00分至18时00分(**时间)。
2.地点:采购代理机构邮箱****@163.com获取。
3.方式:凡有意参加磋商者,请电话联系采购代理机构获取电子版竞争性磋商文件。
4.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4年12月10日09时00分(**时间)。
2.地点:****管理段一楼会议室(**县**原小磨线出口100****运输局内)。
五、开启
1.时间:2024年12月10日09时00分(**时间)。
2.地点:****管理段一楼会议室(**县**原小磨线出口100****运输局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发布公告的媒介
1.1****人民政府****运输局窗口(https://www.****.cn/jtj/jtj.dhtml)上发布。
1.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县**原小磨线出口100****运输局内
联系方式:137****983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县**镇迎宾路昆曼新天地1-1-301
联系方式:139****214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玲
电 话:158****99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