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10万吨氯化石蜡(一期5万吨)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0万吨氯化石蜡(一期5万吨)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1月27日-2024年12月3日(共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833-****080、****367****管理局●生态环境窗口)
传 真:0833-****080
地 址:******区春华路西段553号1816室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准建设项目的情况:
(一)项目名称:****10万吨氯化石蜡(一期5万吨)
(二)建设地点:**省**市**区金粟镇会云村,位****基地****园区内),项目中心坐标点为:北纬29.370719°,东经103.851648°
(三)建设单位:****
(四)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全过程安全****公司
(五)项目概况:项目占地65289.8m2,建设主体工程氯化石蜡生产车间,同时配套建设罐区(一号罐区和二号罐区)、液氯仓库、一号成品仓库、原料库房、包材仓库、备品备件库、危废暂存间、一般固废暂存间等储运工程;热水房、配电室、控制室、空压机房、消防泵房、消防水罐、循环水池、事故水池、初期雨水池、****处理站、生活污水预处理池等公辅环保设施;综合楼、办公楼等办公生活设施。
(六)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污染防治措施 |
****10万吨氯化石蜡(一期5万吨) | **省**市**区金粟镇会云村,位****基地****园区内),项目中心坐标点为:北纬29.370719°,东经103.851648° | **** | **全过程安全****公司 | 项目占地65289.8m2,建设主体工程氯化石蜡生产车间,同时配套建设罐区(一号罐区和二号罐区)、液氯仓库、一号成品仓库、原料库房、包材仓库、备品备件库、危废暂存间、一般固废暂存间等储运工程;热水房、配电室、控制室、空压机房、消防泵房、消防水罐、循环水池、事故水池、初期雨水池、****处理站、生活污水预处理池等公辅环保设施;综合楼、办公楼等办公生活设施。 | 项目已建成,施工期未遗留环境问题。 1、废水 项目实施“雨污分流”。冷却循环水系统排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制备盐酸,不外排;地面冲洗废水、空压站废水、初期雨水和生活污水经预处理达到《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2024年修改****基地污水处理厂纳管水质指标要求后,经过园区污水管网排****基地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后,CODcr、BOD5、NH3-N、TN达《**省岷江、沱江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51/2311-2016)中“工****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TP达《**省岷江、沱江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51/2311-2016)中“****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氯化物达《**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51190-93)二级标准、pH、SS、石油类、动植物油达《****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以及A标准后外排至岷江。 2、废气 ①氯化石蜡工艺废气中氯气和氯化氢经“二级碱液填料吸收(1#和2#碱液吸收塔)”处理,有机废气经“过滤棉+颗粒(柱状)活性炭+活性炭纤维吸附”处理,以上废气通过25m排气筒有组织排放;②液氯卸车废气经“二级碱液填料吸收(3#和4#碱液吸收塔)”处理,通过25m排气筒有组织排放;③盐酸罐区呼吸废气经“一级水洗+一级碱液吸收(5#碱液吸收塔)”处理,通过15m排气筒有组织排放;④食堂油烟采用油烟净化设施处理后,由专用烟道引至食堂所在建筑物的屋顶排放。 3、噪声 首先采用低噪声设备,采用基础减震、厂区合理布置、厂房隔声及种植绿化带等措施。 4、固废 ①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②生产废水处理系统污泥和冷却循环水沉渣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掏,清运处置;③废紫外灯管、废矿物油、废机油桶、废含油手套等劳保用品、废过滤棉、废活性炭、隔油池废油分类收集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内,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清运处置。 |
(七)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分别在**建设项目环境信息公示平台网站进行了3次网上公示,在“中国新闻报”进行了登报公示,在项目建设地附近进行了张贴公示,书面****委员会和周边居民意见,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对该项目环评相关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