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我单位现就《横琴口岸段花镜营造项目》公开面向符合项目条件的供应商发出邀请,欢迎前来参加投标报价。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横琴口岸段花镜营造项目
2、预算金额:人民币玖拾伍万元整(¥950,000.00)
3、项目需求:详见项目需求书
4、评选方式:按综合评分法确定中标供应商。
二、相关要求
1、报价要求
(1)本项目采用包干制,该报价包含完成本项目的人力成本、设备成本、管理费、专家评审劳务费(如有)、差旅费、交通费、利润、税金等其他费用,即完成本项目并提交最终成果的全部费用。采购人不另行支付其他费用。供应商漏报或不报,采购人将视为该漏报或不报部分的费用已包括在投标报价中而不另支付。
(2)报价总额不能超过项目预算金额,报价的“总和”大小写表述有误时,以大写金额为准,报价超过预算金额的作无效投标处理。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报价。
2、投标报价文件构成
(1)报价表原件(格式详见附件)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格式详见附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详见附件)
(4)营业执照复印件
(5)关于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原件(格式详见附件)
(6)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详见附件)
(7)服务方案
(8)其他需提供的资料(详见项目需求书)
上述提供的所有资料需一式一份以纸质(加盖公章),通过邮寄、送达等方式至横琴粤澳深度**区城市港澳大道886****中心2号楼B座510室。(注:纸质件模糊不清或没按要求报送的,视同无效资料处理,不作任何形式退回)。
3、送达投标报价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2月4日
4、其他要求
该项目如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将视为无效(流标)处理:
(1)不同供应商为同一法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
(2)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报价文件资料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联系人员为同一人的;
(3)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报价文件资料异常一致或在我方无规定统一报价格式的前提下呈明显规律性差异的;
(4)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报价文件资料相互混乱或混装的;
(5)参加投标报价的供应商不足3家(含资格审查排除后)或不符合我单位适用其它采购程序的;
(6)导致项目无法正常开展的其它情形。
三、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四、联系方式
采购人:****
地址:横琴粤澳深度**区城市港澳大道886****中心2号楼B座510室
电话:0756-****972
附件:1.项目需求书
2.格式文件
3.评分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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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