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11月27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的公示
关于2024年11月27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的公示
2024-11-27 15:35
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评报告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根据《**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操作规程》第十三条之规定,现将该建设项目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4年11月27日-2024年12月3日(5个工作日)。
电话:0523-****0222
通讯地址:**医药高新区(**区)数据局
联系人:**医药高新区(高****建设处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之规定,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评报告书审批意见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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