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县大数据产业园二期标准厂房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EPC)总承包项目(鑫杰科电商产业园景观市政工程、鑫尚酒店景观市政工程)沥青采购询价公告各位供应商进行询价采购,并于2024年12月1日9点00分(**时间)前递交报价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县大数据产业园二期标准厂房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EPC)总承包项目(鑫杰科电商产业园景观市政工程、鑫尚酒店景观市政工程)
最高限价:776838元
采购需求:
序号 | 材料名称 | 预计使用量 | 采购需求 |
1 | 粘层油(乳化沥青) | 12900平方米 | 详见附件 |
2 | AC-13沥青 | 12900平方米 | 详见附件 |
合同履行期限:依照施工进度及采购人需求执行。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人根据单位性质提供相应的证明:如营业执照,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2)响应供应商须提供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及联系电话;
三、报名和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4年11月27日至2024年11月29日,时间上午08:30-11:30,下午14:30-17:00(**时间)
地点:网上下载
方式:线下
四、提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和地点2024年12月1日9点00分(**时间)
供应商通过现场递交投标文件。
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日,本公告****集团官网等。
六、其他补充事宜1、本次询价以满足采购人要求且报价最低供应商为成交单位。
2、询价结果在评标结束后网上公示1个工作日。
3、供应商的报价包含货物费用、运输费、摊铺费、碾压费、拖车费、税费(专用增值税13%)等以及履行合同所包括的一切费用。
4、供应商的报价资料中须包含:营业执照、法人授权书、报价单等。(所有材料须加盖报价单位公章并密封递交)。
5、质保期2年。
6、供应商的报价需按明细清单逐项报价并汇总,同时注明税率。
7、报价内容包含招标文件规定的货物附属售后服务,技术服务,运至最终目的地的运费和保险费、安装费等完成本项目所需的全部费用及相关税费。采购人不支付其他费用。
8、供货时间:签订合同后3天内安排供货摊铺;付款方式:材料货到现场摊铺完成后经甲方检验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总金额的80%,竣工验收合格后付清至95%,剩余5%待质保期满一年后无质量问题支付(无息)。
9、供应商参照清单进行报价(报价详见附件)。
10、成交结果公示发布之日起7天内必须与采购单位签订采购合同,否则采购单位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
11、所报产品规格质量一定要符合报价清单参数,如发现不符,甲方可单方面解除合同且不承担相应费用,所有损失由乙方承担。所以沥青料需全新料,不能使用翻新料。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名 称:****
地 址:江****商务中心5楼537办公室
联系方式: 周先生 189****7170 周先生157****0711
2024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