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地点:**省****五楼会议室
拍卖时间:2024-12-19 09:30
预展地点:公告之日起在标的所在地公开展示
预展时间:公告之日起在标的所在地公开展示
根据《中华人民**国矿产**法》、《中华人民**国水法》、《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省河道采砂管理条例》、《**省河道砂石开采权有偿出让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政府《关于绥**扶水河道砂石开采权公开拍卖出让的批复》的要求,受****委托,我公司定于2024年12月19日上午9时30分在**省****五楼会议室对绥**扶水河道刘家头可采区的河道砂石三年期开采权面向社会公开整体拍卖,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拍卖标的物基本情况:
可采区名称 | 距绥**城方向和距离 | 经纬度范围 | 开采期限内控制**量 | 开采年限 | 起拍价 |
扶水河道刘家头 | 东北方向约36km | 东经110°25′32.5”~110°25′51.5”, 北纬26°48′36.8"-26°48′56.9” | 13.77万吨 | 3年 | 531.95 万元 |
1.采区设置:开采砂石范围及要求,根据市级批准的《年度采砂实施方案》为准,同时,会实地埋设和标示的界桩、界牌、界标等采砂**的范围图 进行公示。此次河道砂石**开采权期限为3年,**总储量约为13.77万吨。
2.标的价格:标的价格请见**工银房地产****公司出具的工银民字【2023】第386号评估报告书、河道采砂规划和砂砾石矿勘查报告。起拍价531.95万元,竞买保证金531.95万元(含拍卖佣金保证金100万元), 增价幅度5万元(拍卖师可根据现场竞价情况随时调整加价)。
3.标的详情:请竞买人在本公告报名时间截止前自行现场踏勘标的物,主动咨询标的相关情况,自行了解标的现状,不到现场踏勘标的,视为对标的无异议。完成报名的意向竞买人都视同已现场踏勘标的,认可了标的现状及瑕 疵等相关情况,自愿承担因上述原因导致的一切后果。完成竞买登记并参拍的 竞买人,即视同认可标的现状及瑕疵。
4.缴纳价款:竞得人依法竞得河道砂石**开采权后,成交价款必须在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委托人指定账户一次性付清。拍卖成交后,竞得人须在签订《河道砂石开采经营权出让合同书》时,向委托方指定账户缴纳河道环境治理保证金100万元。
二 、竞买人资格与要求:
1、在绥**内注册具有河道采砂经营范围的法人企业。
2、河道砂石开采权申请报名人近二年内没有违法采砂记录。
3、符**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报名及标的展示时间
本次拍卖报名申请和标的展示及竞买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18日17时。竞买人应于****公司购买拍卖文件资料(500元/套),实地查看拍卖标的,交纳竞买保证金,携带****公司办理竞买登记手续,取得竞买资格,逾期不予办理。
四、报名须提供的资料及地址:
1、受让申请书(企业或其他组织单位应当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字); 2.法人单位有效证明文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其他组织登记证书副本,验原件,留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验原件、留复印件)。 3.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交原件)和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委托书或法人单位出具的证明,交原件); 4.保证金缴纳凭证(验原件,留复印件);
2、报名时间: 2024年12月16日至12月18日17时止。
报名地点:**省****五楼503室。
咨询电话:0731-****3333、0731-****3310。
五、竞买保证金缴纳账户:
开户单位:****公司
开户银行:**银行**支行
账 号:800********2012
六、拍卖时间和地点:
1、拍卖时间:2024年12月19日上午9:30。
2、拍卖地点:**省****五楼会议室。
七、其他情况说明:
1.本次公开拍卖标的的竞买人数须达到3人(含3人)以上,未达到竞买人数的,将中止拍卖。
2.本次拍卖的有关规定及未尽事宜,以报名时购买的《拍卖文件》为准。本次拍卖相关的事项如有变更,将发布变更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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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
2024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