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省****水库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包括验收调查报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省****水库工程
建设地点:**省**市**晓街乡
建设单位:****
建设内容:建设规模:****水库是一座以集镇及农村人畜饮水、工业供水和农业灌溉,兼有调洪削峰、提高下游河道防洪****水库。水库总库容为1085万m3,水库控制径流面积49.0km2,坝址断面多年平均流量2656万m3。枢纽工程主要由大坝、溢**、输水放空隧洞组成,大坝为粘土心墙风化料坝,坝顶高程1418.00m,最大坝高76.0m,坝顶长度306.20m,坝顶宽10.0m。水库正常蓄水位1415.00m,死水位1382.50m,设计洪水位1416.57m,校核洪水位1417.31m,设计水库总库容1085万m3,兴利库容826万m3,设计年供水量1643.03万m3,其中集镇、农村人畜生活及工业供水量210.67万m3,农业灌溉供水量1432.36万m3。灌区渠道工程由总干渠、左干渠和右干渠3部分组成,渠道全长35.43km,其中总干渠全长1.78km,设计流量2.01m3/s,左干渠全长18.12km,设计流量0.86m3/s~0.47m3/s,右干渠全长15.53km,设计流量1.15m3/s~0.51m3/s,控制灌溉面积3.25万亩。水库为Ⅲ等中型工程,大坝建筑物级别为2级,溢**、输水放空隧洞建筑物级别为3级,次要建筑物和导流建筑物级别为4级,渠系工程级别为5级。水库设计洪水标准为50年一遇,校核洪水标准为1000年一遇。
公示时间:2024年11月27日至2024年12月25日(至少20个工作日)
联系人:王工
联系电话:159****17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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