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集聚区土壤污染修复治理及信息化监管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工业集聚区土壤污染修复治理及信息化监管项目。项目业主为****,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业集聚区土壤污染修复治理及信息化监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合同估算价:****78036.07元
2.1.2 工期:现场施工工期270日历天
2.2 招标范围:本项目拟实施原**市东泰****公司地块土壤修复、**恒化工(震宇化工)地块土壤修复、土壤污染状况全过程监管信息化平台建设及运营管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法人企业或其他组织。
3.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投标当月)的财务状况报告(资产负债表和利****事务所出具的2022年度或2023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自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向前推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3.4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投标当月)的依法缴纳税收(不包括个人所得税)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相****银行代扣证明)。
3.5 联合体牵头单位应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环境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提供有效的证书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
3.6 提供授权委托人的投标人为其缴纳的《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内附2024年8月-2024年10月的缴费清单)或由社保机构出具的投标人为其缴纳的2024年8月-2024年10月的缴费证明(由相关主管部门出具、****公司、无委托代理人的除外)。
3.7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资质和能力;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4)联合体各方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应当向招标人提交由所有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
(5)联合体投标的须以牵头人的名义缴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6)采用联合体方式投标的,请联合体牵头单位报名时同时插联合体成员CA锁,联合体牵头单位下载招标文件前,牵头单位挑选到本标段信息后,再插上成员单位CA锁,并选择添加成员单位,点击提交报名按钮后再下载招标文件,否则在中标后续阶段(如中标通知书,合同签订等环节)将无法显示成员单位名称。
备注: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2)本项第3.5、3.6条由联合体牵头单位提供,第3.1、3.2、3.3、3.4条联合体牵头单位及联合体成员均须提供。如果正在年检(或换证),则必须提供法定年检(或换证)单位出具的有效证明。投标人所提交的资格、资信证明文件的完整与否,将直接影响其投标文件的审核结果。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4年11月27日18时至2024年12月2日18时(法定节假日除外)。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无****服务中心有限公司招投标业务管理系统(https://www.****.cn:9142/TPBidder/memberLogin)
5、投标及开标时间、地点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18日09时30分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无****服务中心有限公司网站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招标人地址:**省**市**区**大道992-1号20层
招标人联系人:冯春蕾
招标人联系电话:0510-****1630
招标代理:****
代理地址:**省**市**区清**路18号
代理联系人:卜悦鑫 盛洁
代理联系电话:025-****8406、025-****41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