婴幼儿配方奶粉智能化能源建筑扩建项目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911********693069E | 建设单位法人:韩石秀 |
孙尚刚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市**新区 |
**自贸试验区(空港经济区)西十五道5号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婴幼儿配方奶粉智能化能源建筑扩建项目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091-热力生产和供应工程(包括建设单位自建自用的供热工程)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D-D-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
建设地点: | **市**新区 **自贸试验区(空港经济区)西十五道5号 |
经度:117.41424 纬度: 39.11038 | ****机关:****审批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3-04-17 |
无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911********693069E001R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1140.56 |
190 | 运营单位名称:/ |
/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公司 |
****0113MA05W6BJ8G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0113MA05W6BJ8G | 竣工时间:2024-02-01 |
调试结束时间: | |
2024-04-22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05-21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com/gs/detail/2?id=40422nZ2MK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1、废气 项目运营期天然气燃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通过1根不低于15米高的排气简排放(且能够满足高出周围 200 米最高建筑物3米以上要求)。废气中的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一氧化碳、林格曼黑度的排放须满足《**市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2/151-2020)相关标准限值(颗粒物10mg/ m3,二氧化硫:20mg/m3,氮氧化物:50mg/m3,一氧化碳:95mg/m3,林格曼黑度1级)的要求,确保实现达标排放 2、废水 项目产生的生产废水包括但不限于:软化水装置废水、锅炉废水等;生产废水与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的生活污水一起经厂区污水总排口进入市政污水管网,****处理厂处理;外排废水须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12/356-2018)三级标准要求 3、噪声 合理布局噪声源,落实锅炉及配套设施(鼓风机、水泵)等噪声源的隔声、减振、降噪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 4、固体废物暂存场所规范化设置,分类存放,防止二次污染;锅炉维修产生的废机油(包括但不限于)等危险废物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软水过滤料(包括但不限于)等一般固体废****回收部门处理;生活垃圾交由市容环卫部门处理。固体废物场所均设置规范化的标志牌,固体废物贮存场所应满足相关建设要求 | 实际建设情况:1、废气 项目营运期新增4台燃气锅炉,每台配套安装低氮燃烧器用于处理天然气燃烧产生的废气,处理达标后分别经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废气中的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一氧化碳、林格曼黑度的排放满足《**市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2/151-2020)相关标准限值(颗粒物10mg/ m3,二氧化硫:20mg/m3,氮氧化物:50mg/m3,一氧化碳:95mg/m3,林格曼黑度1级)的要求 2、废水 本项目运营期生产废水主要为软化装置废水、锅炉废水,验收期间,废水暂存于厂区在建污水站的调节池,****处理站建设完成后,****处理站处理后进入市政管网排****处理厂进行处理,外排废水排放浓度均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三级)标准(DB12/356-2018) 3、噪声 项目营运期厂区南、北侧噪声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4 类标准限值要求;东、西侧噪声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限值要求 4、固废 本项目锅炉维修产生的废机油等危险废物定期交由**合佳威****公司处置;废离子交换树脂等一般固体废物收集后交由一般固废处置单位处置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燃气锅炉4台(10吨2台,15吨2台),3用1备 | 实际建设情况:燃气锅炉4台(10吨2台,15吨2台),3用1备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燃气锅炉 | 实际建设情况:燃气锅炉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先进燃烧器 | 实际建设情况:低氮燃烧器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0 | 0 | 0 | 0 | 0 | 0 | 0 | |
0.65 | 0.246 | 10.67 | 0 | 0 | 0.896 | 0.246 | |
0.01 | 0.026 | 1.08 | 0 | 0 | 0.036 | 0.026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3.22 | 3.22 | 8.478 | 0 | 0 | 6.44 | 3.22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1 | 污水处理站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三级)标准(DB12/356-2018) | ****处理站 | 2周期4频次 |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1 | 锅炉自带低氮燃烧器 | 《**市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2/151-2020) | 锅炉自带低氮燃烧器 | 2周期3频次 |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1 | 基础减震、厂房隔声 | 厂区南、北侧噪声值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4 类;东、西侧噪声值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 | 基础减震、厂房隔声 | 监测2周期,每周期昼、夜间各1次 |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1 | 固体废弃物暂存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 标准》(GB18597-2001及2013年修改单)、《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市生活垃圾 管理条例》的要求。 | 本项目锅炉维修产生的废机油等危险废物定期交由**合佳威****公司处置;废离子交换树脂等一般固体废物收集后交由一般固废处置单位处置 |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表7 风险设施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处理站进行处理,危废依托厂区危废间暂存,一般固废依托厂区一般固废间进行暂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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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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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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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功能置换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其他
本单位按照《关于印发》(津保审批发[2019]1号)文件相关规定,履行承诺制手续。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按照**港保税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告知承诺制内容进行环保验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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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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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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