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伦春自治旗人民法院鄂伦春自治旗人民法院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定点服务采购合同政府采购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NMGZFCG-HT-2024-812443
二、合同名称:****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定点服务采购合同
三、项目编号:****
四、项目名称:****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定点采购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地址:**自治区-**市-****河镇****
联系方式:185****0989
供应商(乙方):****
地址:长虹街道
联系方式:159****1294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1 | 833号丰田车维修保养,采购数量:1.0000; | 1(台) | ¥9,290.00 | ¥9,290.00 | 1. 依据国家及行业相关的汽车维修保养标准、车辆制造商提供的维修保养手册以及本采购项目服务要求作为验收标准,对车辆维修保养的质量、性能、服务流程等方面进行全面验收。 2. 维修保养后的车辆应各项性能指标恢复正常或达到车辆出厂时的标准要求,如动力性能强劲、制动性能可靠、操控性能稳定、油耗正常、排放符合环保标准等。车辆的各种功能(如照明系统、信号系统、空调系统、音响系统、电子设备等)应齐全有效,无故障报警信息 |
2 | 127号丰田车维修保养,采购数量:1.0000; | 1(辆) | ¥11,610.00 | ¥11,610.00 | 1. 依据国家及行业相关的汽车维修保养标准、车辆制造商提供的维修保养手册以及本采购项目服务要求作为验收标准,对车辆维修保养的质量、性能、服务流程等方面进行全面验收。 2. 维修保养后的车辆应各项性能指标恢复正常或达到车辆出厂时的标准要求,如动力性能强劲、制动性能可靠、操控性能稳定、油耗正常、排放符合环保标准等。车辆的各种功能(如照明系统、信号系统、空调系统、音响系统、电子设备等)应齐全有效,无故障报警信息 |
合同金额: 20,900.00元,大写(人民币):贰万零玖佰元整
履约期限:2024年11月27日至2025年11月27日
履约地点:/
采购方式:电子卖场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4年11月27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4年11月27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无
合同附件:
****
2024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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