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1.1**社区“2+1”党建品牌打造项目已经相关部门批准。项目采购人为****(以下简称:采购人),建设资金来自党建经费列支,采购代理为****。****社区“2+1”党建品牌打造项目组织比选,特邀请符合资格要求的单位参加本次比选。
2、工程简介:
2.1 项目名称:**社区“2+1”党建品牌打造项目。
2.2 项目地点:**社区。
2.3预算及最高限价:189004.50元。
2.4 比选内容:**社区增设亭子、水车;居住公房前闲置区增种绿植盆栽;文明大舞台小游园增设沙池、秋千、儿童摇摇乐等儿童娱乐设施。具体详见“第六章 工程量清单”。
2.5 合同履行期限(工期):合同签订后20日历天内完成。
2.6 质量要求:满足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及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
2.7 本次采购只设一个标段。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应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①****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书面声明或相关证明材料];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承诺书];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书面声明或相关证明材料];
⑤****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⑥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3.2 信用查询: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政府采购网(www.****.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存在《****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行政处罚记录。(查询结果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开标当天查询结果为准)
3.3 其它要求: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比选申请。
3.4 本采购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比选申请。
4、比选文发售件时间、地点及有关事项:
4.1比选文件发售时间:**时间2024年 11 月 27 日至2024年 12 月 03 日,每天09时00分至12时00分,14时00分至17时00分(节假日除外)。
4.2比选文发售件地点:****(******办事处第三城映像欣城国际银座小区B1幢10层1005室)。
4.3比选文件发售时需由经办人持有效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居民身份证原件现场获取比选文件。
4.4比选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 300 元,售后不退。
5.比选申请文件的递交
5.1 比选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比选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 12 月 04 日 09 时 30 分,地点为****会议室。
5.2 比选申请文件须按照比选须知的相关要求由专人送达且密封完好,未密封的申请文件将不予接受。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6.1本公告在“”(https://www.****.cn/)上进行发布,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内容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
7.联系方式
采购人:****
地址:******办事处**社区
联系人:杨师
代理人名称:****
地址:******办事处第三城映像欣城国际银座小区B1幢10层1005室
联系人:李师
联系电话:136****73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