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检查站警服洗涤服务采购项目 | ||
品目 | 服务/商务服务/其他商务服务 | ||
采购单位 | **** | ||
行政区域 | **市 | 公告时间 | 2024年11月27日 18:33 |
开标时间 | 2024年12月05日 09:30 | ||
预算金额 | ¥12.48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蔡工 | ||
项目联系电话 | 137****8220 | ||
采购单位 |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市芗****中路61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洪警官 0596-****516 | ||
代理机构名称 | **** | ||
代理机构地址 | **省**市芗**芝山路19号瑞京城1幢1号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蔡工 137****8220 |
****受**** 委托,根据《****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边防检查站警服洗涤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其他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检查站警服洗涤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蔡工
项目联系电话:137****8220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
采购单位地址:**市芗****中路61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洪警官 0596-****516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
代理机构联系人:蔡工 137****8220
代理机构地址: **省**市芗**芝山路19号瑞京城1幢1号
一、采购项目内容
序号 | 主要比价标的名称 | 比价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1 | ****检查站警服洗涤服务采购项目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本比价项目属性为服务类 |
二、开标时间:2024年12月05日 09:30
三、其它补充事宜
1、比价文件的获取
在线获取,2024年11月27日至2024年12月4日,请登录《建信招标采购平台》(www.****.com)进行实名登记,比价申请人请按系统要求进行免费注册,注册网址:www.****.com/register/supplier,注册后可进行项目报名,平台服务费人民币100元,缴费成功并可下载标书即为报名成功(对平台操作有任何疑问,请联系技术,电话:0592-****006;注册报名如遇问题请联系江小姐,电话:0592-****679)。
2、比价时间、地点
2.1.递交比价申请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2月5日9:30时;
2.2.比价时间:2024年12月5日9:30时;
2.3.比价申请文件递交地点:**省**市芗**芝山路19号瑞京**区1 幢1号店面2楼;
3、比价申请人资格要求
3.1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①比价申请人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比价申请人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比价申请人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比价申请人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比价申请人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比价申请人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
3.2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①比价申请人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a.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比价申请人,提供经审计的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b.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比价申请人,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c.无法按照以上a、b项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比价申请人(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比价申请人、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比价申请人、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比价申请人),应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
3.3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①比价申请人提供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a.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比价申请人,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b.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比价申请人,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c.若为依法免税范围的比价申请人,提供依法免税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3.4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①比价申请人提供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a.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比价申请人,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凭据复印件须包含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b.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比价申请人,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c.若为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比价申请人,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3.5参加比价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①重大违法记录:指比价申请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件的规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3.6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①比价文件未要求比价申请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比价申请人应提供本声明函。②比价文件要求比价申请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比价申请人可不提供本声明函。
3.7单位负责人授权书:①比价申请人(自然人除外):若比价申请人代表为单位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授权书;若比价申请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应在此项下提交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可不提供本授权书。②比价申请人为自然人的,可不填写本授权书。
3.8评审小组将在资格审核时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查询并打印各比价申请人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存在比价申****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3.9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比价申请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1、比价申请人需满足以下条件,否则为无效报价:(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或微型企业)采购,比价申请人【在货物采购项目中,指的是货物制造商,工程(服务)采购项目中,指的是工程(服务)承建方(承接方)】应对照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统字[2017]213号《关于印发的通知》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比价申请人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视同中小企业。(2)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比价申请人【在货物采购项目中,指的是货物制造商,工程(服务)采购项目中,指的是工程(服务)承建方(承接方)】各方均需为中小企业。2、需提供的材料:比价申请人须按照本项目的项目属性划分提供相对应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详见本采购文件第五章中:“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未按规定提供的(含格式套用错误的)将不被认定为中小企业,资格审查不通过。3、特别说明:(1)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文件依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及国统字[2017]213号《关于印发的通知》。(2)比价申请人应对其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真实性、准确性负责。成交(成交)结果将同时公告成交(成交)比价申请人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若比价申请人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成交,依照《****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3)本项目适用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4、****监狱企业,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本单位承建的工程、本单位承接的服务,并在响应文件中提****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5、比价申请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并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取消比价文件中有关联合体的所有规定。
3.11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它条件。
凡不符合上述任一资格要求的比价申请人均不得参加比价活动。
4、本项目为邀请项目,未被邀请的供应商进行报价将会被拒绝。
四、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12.480000 万元(人民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