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公司2025年大检修催化剂再生(含再生及重生)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本****公司2025年大检修催化剂再生(含再生及重生)服务已由****批准,项目业主为****,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1服务内容:
2.1.1催化剂再生及重生(134.363吨,数量为暂估):
(1)加氢改质装置精制催化剂KF-868-1.3Q,数量61.971吨;
(2)加氢改质装置精制催化剂KF-880-1.3Q,数量27.392吨;
(3)加氢改质装置裂化催化剂KC2715-2E(再生),数量45吨;
2.1.2催化剂再生(44.76吨,数量均暂估):
(1)加氢裂化装置精制催化剂DN3552(TL 2.5),数量4.76吨;
(2)汽油加氢催化剂HR-845,数量 30吨;
(3)汽油加氢催化剂HR-806,数量10吨。
2.2服务地点:****公司炼油三部、炼油五部。
2.3合同有效期:2024年合同生效之日至2025年12月31日。
2.4 招标范围:
2.4.1催化剂再生及重生(134.363吨,数量均暂估):加氢改质装置精制催化剂KF-868-1.3Q,数量61.971吨;加氢改质装置精制催化剂KF-880-1.3Q,数量27.392吨;加氢改质装置裂化催化剂KC2715-2E(再生),数量45吨;
2.4.2催化剂再生(44.76吨,数量均暂估):加氢裂化装置精制催化剂DN3552(TL 2.5),数量4.76吨;汽油加氢催化剂HR-845 ,数量 30吨;HR-806 ,数量10吨;
再生(含再生及重生)后,在满足技术指标(回收率)的情况下,****公司催化剂的具体数量据实结算。
2.5 标段(标包)划分:共划分为两个标段。本项目允许同一个投标人同时参与两个标段的投标并且中标。
标段一:催化剂再生及重生(134.363吨,数量暂估):
(1)加氢改质装置精制催化剂KF-868-1.3Q,数量61.971吨;
(2)加氢改质装置精制催化剂KF-880-1.3Q,数量27.392吨;
(3)加氢改质装置裂化催化剂KC2715-2E(再生),数量45吨;
标段二:催化剂再生(44.76吨,数量暂估):
(1)加氢裂化装置精制催化剂DN3552(TL 2.5),数量4.76吨;
(2)汽油加氢催化剂HR-845,数量 30吨;
(3)汽油加氢催化剂HR-806,数量10吨。
2.7最高投标限价:
标段一:194万元人民币(含税);标段二:50万元人民币(含税),中标后,单价为中标价、合同价,单价在合同中体现,作为结算计算依据。
3.2投标人须为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
3.3投标人需要持有有效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许可证类别必须包括HW50-251-016-50类石油产品加氢精制过程中产生的废催化剂、HW50-251-018-50类石油产品加氢裂化过程中产生的废催化剂;许可证核准经营规模不小于5000吨/年。(提供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原件扫描件)
3.4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并且经营范围含危险货物运输(提供《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扫描件);如投标人无《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须提供与持有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单位签订道路运输协议(合同),经营范围含危险货物运输,且协议(合同)有效期应满足再生服务时间要求。(提供道路运输协议(合同)扫描件及对方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扫描件)。
3.5人员要求:驾驶员具有危险货物运输驾驶资质,押运员具有危险货物运输押运员资质。(提供证书扫描件)
3.6业绩要求:
标段一:催化剂再生及重生,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须提供至少1份100吨及以上KF-8xx系列加氢精制催化剂再****中心应用业绩和1份50吨及以上KCxxxx系列加氢裂化催化剂再生应用业绩。(如一份业绩中同时满足上述条件,则只提供一份业绩证明材料即可)
标段二:催化剂再生,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须提供至少1份50 吨及以上HR-8xx系列汽油加氢精制催化剂的再生业绩和至少1份100 吨及以上柴油加氢精制催化剂的再生业绩(如一份业绩中同时满足上述条件,则只提供一份业绩证明材料即可)。
业绩有效证明文件形式:有效证明文件包括三种方式,同时提供视为有效:
(1)提供合同原件扫描件;
(2)提供发票原件扫描件;
(3)用户出具的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用户评价报告。用户评价报告要含有下列内容:用户单位、用户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再生催化剂名称及型号、再生催化剂效果评价,用户单位(部门)盖章)。
注:用户单位名称填写“***公司***车间或装置”;用户联系人填写车间或装置生产技术负责人姓名;用户联系电话填写用户联系人的办公电话号码。
3.7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cn)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wenshu.****.cn)无行贿犯罪记录;开标当日,投标人失信分未达到《****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人失信管理办法》规定的暂停投标资格或取消投标资格的分值;****集团公司级或企业级三商黑名单。****委员会评审现场查询相关网站为准。
3.8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未出现质量、安全、环保事故,且合同履行过程中未出现可能影响本次合同履行的法律纠纷,****公司限制交易或因质量问题被中石油通报(复检合格恢复交易的除外),****公司、锦西石化黑名单,以及被行政部门做出行政处罚,投标人在石油石化装置中无不良业绩记录,以上情况需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做出承诺。
3.9省外投标人需要书面承诺,若因****政府特殊原因,危废转移联单手续无法按期办理、不能满足招标方案中工期要求,将取消中标人中标资格,本次公开招标中标人顺位至下一投标人或重新组织招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B)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1月28日9时至2024年12月3日 24 时(**时间,下同),登录 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① 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址:http://ebidmanage.****.com/bidder/ebid/base/login.html)在线报名(如未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注册过的潜在投标人需要先注册并通过平台审核,审核通过后登录平台在“可报名项目”中可找到本项目并完成在线报名,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操作指南中“投标人用户手册”相关章节,有关注册、报名等交易平台的操作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团队相关人员,咨询电话:****800114)。
②登录招标文件自助购买系统(网址:http://www2.****.com/)完成购买招标文件相关操作,建议使用Google Chrome浏览器登录。
③潜在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应确认投标人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人电话、联系人邮箱及邮编等基本信息准确无误,招投标全流程信息发布和联络以此为准。招标过程中因联络方式有误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2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为200元人民币,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售后不退,应自负其责。
4.3本次招标文件采取线上发售的方式。潜在投标人在4.1规定的时间内完成4.1规定的2项工作(在线报名和自助购买文件)后,潜在投标人可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
4.4潜在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自助购买系统上付款成功后,可在订单详情中通过微信扫码下载标书费电子发票,不再开具纸质发票。
4.5此次采购招标项目为全流程网上操作,需要使用U-key完成投标工作,所有首次参与中国石油招标项目投标人必须办理U-key。具体办理通知公告及操作手册下载方法如下:
登录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首页:https://www.****.com“通知公告栏目”的“操作指南”中“电子招投标平台Ukey办理通知公告及操作手册”,即可下载“Ukey办理通知公告及操作手册.zip”
5.1本次招标采取网上提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方式,不接受纸质版投标文件。
网上电子投标文件提交:
①提交时间:建议于投标截至时间前24小时通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提交电子版投标文件;(考虑投标人众多,避免受网速影响,以及网站技术支持的时间,请于投标截至时间前24小时完成网上电子版的提交。)
②投标截止时间见5.3,请在“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下载投标人用户手册,并按照相关操作要求完成投标文件提交操作,至投标截止时间未被系统成功传送的电子投标文件将不被系统接受,视为主动撤回投标文件。
5.2潜在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缴纳投标保证金:
标段一:2万元人民币;标段二:1万元人民币;
①投标保证金形式:电汇或保证金保险或电子保函;
②投标保证金电汇必须由投标人基本帐户单独汇出,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24小时到达指定帐户。
③投标保证金电汇账号:
(操作路径:登录http://www2.****.com→个人中心→订单列表→订单详情→投标保证金详情)。
5.3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网上开标):2024年12月26日8时30分(**时间)。(**时间)。
5.4开标地点(网上开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所有投标人可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在线参加开标仪式)。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http://www.****.com)和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http://www.****.com)发布。
招 标 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 ****公司 | 招标机构:**** |
地 址:**市**大街42号 | 地 址:**省**市**路21号 |
邮 编:125001 | 邮 编: 110031 |
联 系 人:岳永伟 | 联 系 人:李明庚、范涵冰 |
电 话:180****0290 | 电 话:024-****6529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syzb01@cnpc.****.cn/****@163.com |
2024年1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