递交时间:2024-11-27 16:50
90天 |
资金现金 |
150,000元 人民币 |
12,136,532元 人民币 |
CQZYGCZHPG[ZF] |
**市**区**防洪排涝体系建设工程排水管网排查及勘察设计 补遗通知(二) 各潜在投标人: 本项目现发布补遗通知如下: (一)付款方式修改为: ****银行转账方式支付服务费用,每次付款前,承包人必须按发包人要求提供合法有效等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若承包人为联合体形式,发包人可按承包人联合体协议中各自承担的工作量进行分别付款。 (1)第一次支付:合同签订后,发包人在收到承包人开具的预付款担保保函后,发包人在一个月内支付给承包人合同暂定金额的 30% 作为预付款; (2)第二次支付: ①提交审查合格的勘察报告后,支付至勘察合同金额的 80%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勘察合同的99%;剩余1%作为考核费用。 ②排查外业工作完成提交所有排查成果,经业主审核实际工程量后,支付至排查实际工程量金额的 80% ;施工图审查合格后,支付实际工程量的99%,剩余1%作为考核费用。 ③初步设计、概算审批及施工图设计完成后,支付至设计合同金额的 80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设计合同金额的99%;剩余1%作为考核费用。设计费为固定总价,中途设计变更不增加设计费用。 (3)第三次支付:在整个建设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付清余款(不计利息)。本项目排查、地质勘察、设计结算价实行绩效评价,评价办法为1.工程完工投运后30天内,污水处理厂进水总量不大于总处理值的10%为合格,中标价不调整,2.工程完工投运后30天内,污水处理厂进水总量大于总处理值的10%为不合格,中标价下调1%,****处理厂或第三方记录为准,被考核对象有权监督)。 (二)项目总负责人的相关工作不涉及施工图预算编制。 注:本次补遗内容与招标文件不一致的地方,以本次补遗为准。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2024年11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