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未进行资格预审,适用于公开招标)
**市**区数字化绿色化协同转型发展智慧城市项目(项目名称)设计施工总承包 **市**区数字化绿色化协同转型发展智慧城市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标段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市**区数字化绿色化协同转型发展智慧城市项目(项目名称)已由绵****改革局(项目审批、****机关名称)以绵游发改法规〔2024]271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自拟申请专项债券资金及自筹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绵****改革局****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绵游发改法规〔2024]271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自行招标 R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标段划分:1个标段。
2.2建设地点:**市**区。
2.3建设内容及规模:基于**省第三批新型智慧城市试点、**省数字化绿色化双化协同转型发展试点打造**区智慧城市试点项目,依托人工智能、大模型等先进技术,按照“1+3+N”的整体架构,构建1个**区全区城市级集约化数智底座,推动包括文化旅游、水务水利、住房建设3个领域数字化绿色化协同转型发展,聚焦**区业务难点,以用为实,急用先行,构建可支撑**N个业务方向应用的能力开放体系,购置硬件设施设备等,优化文化旅游服务水平、提升武引灌区魏城支线管控效能、推进住建领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促进全区数字经济产业发展,形成**区智慧城市整体框架,满足当期建设需求,为后续持续推动**“双化”转型提供数智能力,为不断推进**区全域数字化转型打下坚实基础。
2.4计划工期:365日历天+缺陷责任期。
2.5招标范围:本项目的设计阶段(主要包含施工图设计及后续服务)、施工总承包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和整体移交及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工作。
2.6质量标准:设计质量标准:满足相应设计现行规范要求并通过有关主管部门审查;施工要求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规范及现行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具有****建设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证书或工程设计电子通信广电行业(通信工程)甲级资质证书和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业绩要求:(本项为多选)
√设计业绩要求:近3年(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设计)不少于 1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信息化类设计业绩(由设计单位提供)。
√施工业绩要求:近3年(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施工)不少于 1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信息化类施工业绩(由施工单位提供)。
£无业绩要求。
3.1.3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R具有机电工程专业或通信与广电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由设计负责人兼任R由施工负责人兼任, 无(业绩要求) ,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1.4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高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证书,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3.1.5施工负责人(建造师,下同)的资格要求:具有机电工程专业或通信与广电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具有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应为□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牵头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且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2)组成联合体的成员单位不得超过4家(含联合体牵头单位);(3)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由联合体各方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4)组成联合体投标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项目中投标;(5)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等相关事宜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1月28日开始登录:**公共**交易平台(**省﹒**市)(网址:http://ggzy.****.cn)-“用户注册登录”,通过数字证书免费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技术资料等)。
4.2 招标人不提供招标文件获取的其他方式。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2月20日0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现场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绵****服务中心(**高新区绵兴东路133****中心****技术中心斜对面))本项目开标****交易中心大厅显示为准)。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公共**交易平台(**省)和**公共**交易平台(**省﹒**市)》、 / (公告发布的其它媒介名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地 址:**省**市**区绵山路 34 号
邮 编:621600
联 系 人:伍女士
电 话:0816-****036
□ 招标代理机构: /
√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市**区玉沙路157号临街楼6层
邮 编:621000
联 系 人:张先生
电 话:0816-****776
2024年11月27日
注:
(1)若划分标段,则填写标段序号;若划分为两个及以上标段,应分别明确各标段的具体内容、划分情况。
(2)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应是国家对投标人资质的强制性规定。不是国家规定必须具备的资质,不得作为资质要求。
(3)招标人对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要求,设置的投资额、面积、长度等规模量化指标不得高于本次招标工程相应指标,类似项目业绩的定义应明确,用语准确无歧义。
(4)招标人限定的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少于设定的资质个数。
(5)《招标投标法》第二十四条规定,“招标人应当确定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所需要的合理时间;但是,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二十日。” 期间20日的计算方法为:从招标公告发布的次日起算并以**公共**交易平台(**省)审核发布的时间为准(发布招标公告当日不算在期间内)。如某项目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为2008年12月1日,期间届满的日期是2008年12月21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应该为2008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