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局关于《********卫生院综合楼项目》拟作出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2024年11月27日我局拟对********卫生院综合楼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1月27日一2024年12月3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地址:**市**区东升街道白衣下街60****环境局法规与审批科
联系电话:028-****0116
一、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1 | ****卫生院综合楼项目 | **市**区黄水镇 | **** | **省国环****公司 | 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增床位83张,本项目扩建完成后,全院共设置床位150张、牙椅2张(均设置于**综合楼内),预计日门诊规模达720人次。**1栋综合楼(地上6F、地下1F),将原综合楼(4F)改造为辅助用房。其中**综合楼布设急诊、门诊、口腔科、眼科、皮肤科、检验科、病房、行政办公区、地下室等。项目总投资400万元,环保投资4.7万元。 | ********卫生院综合楼项目环境影响分析.pdf | 项目于2024年10月11****政府门户网站进行了受理公示,没有收到反馈意见 |
二、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市**区东升街道白衣下街60****环境局法规与审批科
联系电话:028-****0116
三、听证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