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掌上文化宫建设项目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市康宁路328号4号楼2楼
中标金额:299968.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掌上文化宫建设项目
服务内容:项目为****掌上文化宫建设项目,详见招标文件采购需求。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60日历天完成项目。
服务标准:完全响应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黄炜、邹永艳、 姚健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发改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 号)的规定计取。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向采购人或****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点、联系方式如下:
1、采购人地址及联系电话:
****:0561-****616
采购代理地址及联系电话:
名称:****
地址:****中心A座13楼
联系方式:0561-****901
2、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市**区淮海中路93号
联系方式:0561-****616
2.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
地址:****中心A座13楼
联系方式:0561-****901
3.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工
电话:199****9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