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各相关投标人:
****2024年第七次物资招标采购评标工作已经结束,依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管理办法》对中标候选人公示的规定,****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予以公示,公示期3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若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请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以书面扫描件形式(发送电子邮件)提出。
业务范围:投标加分项证书报告办理;国网、南网招标培训、南网资格预审辅导;国网供应商资质能力信息核实“一纸证明”办理;检测报告、校准报告、AAA信用等级、三大体系认证、南网互联互通、银行保函、异地跨省售后服务、杂志广告、微信公众广告、抽样检测咨询陈老师:185****6381(同微)
103-一次设备包1_滤波器组电容器、111-电抗器包1_滤波器组电抗器、146-运维管理系统包1_运维管理系统、161-导地线包1_布电线、182-一次设备配件包1_光伏组件光伏板、282-二次设备配件包1_防误通讯适配器、351-金具包1_金具、435-电源系统包1_智能一体化电源系统、551-信息软件包1_生产管理系统、805-辅助设备材料包1_工作台、805-辅助设备材料包2_橡胶磨片机流标。
投标人对以上结果如有异议,可以自公示之日起3日内提出。
根据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规规定,投标人和直接参与并且与招投标活动有着直接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有异议的,有权依法进行异议,提出异议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1.异议必须在中标结果公示结束前以加盖公章扫描件发送至异议联系邮箱的形式提出。
2.应当提交异议书,并包括下列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异议人的名称;
(3)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4)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3.异议人为法人的,异议书必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签字,同时还需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所有材料加盖公章;异议人为相关利害关系人的,异议书必须由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利害关系证明和身份证明,由本人提交。提供材料不完整,异议诉求予以驳回。
4.下列异议将不予接收:
(1)在中标结果公示结束后提出的;
(2)异议人不能证明是所异议招标投标活动的投标人和直接参与并且与招投标活动有着直接利害关系的当事人;
(3)异议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4)对异议事项已经答复,且异议人没有提出新的证据的。
5.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排挤竞争对手,进行虚假、恶意异议,阻碍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异议联系对象:****物资部
异议联系电话:022-****8434
(24小时录音电话)
异议联系邮箱:gwtjdl-wzb@tj.****.cn
2024年11月27日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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