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3446-202411-479615 | 主题分类: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 |
发布机构: | ****环境局 | 发布日期: | 2024-11-27 22:02 |
名 称: | ****环境局拟审批《****滇池院区数字减影血管造影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公示 | ||
文号: | 关键字: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公示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有关规定,现将拟审批的《****滇池院区数字减影血管造影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自公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不含节假日)。
一、 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滇池院区数字减影血管造影机项目(项目代码:**** )
建设地点:**省**市华晨路1号****滇池院区
建设单位:****
建设性质:**
环评单位:******公司
建设内容:拟将****滇池院区3号楼5楼3508室、3509室、3510室、3511室改造成1间DSA手术室及其辅助用房,新增1台数字减影血管造影机(型号待定),最大管电压125kV、最大管电流1000mA,属于Ⅱ类射线装置。项目总投资699.9万元,其中环保投资83万元。
二、 项目主要环境影响
本项目主要环境影响为电离辐射,项目污染因子为Ⅱ类射线装置数字减影血管造影机使用时产生的X射线。通过理论预测结果,本项目数字减影血管造影机正常工作时对周围环境保护目标的年有效剂量小于公众0.25mSv/a的剂量管理限值,对辐射工作人员的年有效剂量小于职业人员5mSv/a的剂量管理限值,满足GB18871-2002《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的要求。
三、 项目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切实做好辐射安全防范工作,按照GB18871—2002《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要求在放射工作场所内划出控制区和监督区。控制区入口处设置工作信号指示灯和电离辐射警示标志,设置门灯联锁装置,机器处于工作状态时,工作指示灯运行以警示不得进入控制区;在监督区设立警告标识和标牌,仅允许患者和相关医生进入,其余无关人员均不得随意进入,并将在辐射防护监督区处设置电离辐射警告标志及中文警示说明。
(二)项目按照GBZ130-2020《放射诊断放射防护要求》中X射线设备机房屏蔽防护要求进行建设,项目射线装置场所四周及屋顶采用相应的屏蔽措施对射线进行屏蔽,观察窗安装铅玻璃,医生患者进出防护门、污物通道防护门均安装铅防护门。在DSA床旁安装铅防护帘,在机头处安装铅悬挂防护屏,医生在手术室内操作时应身穿铅衣、戴铅帽、铅围脖等,同时使用铅悬挂防护屏和床侧防护帘进行防护,所用屏蔽体、防护用品均具有0.5mm铅当量,医生工作时实际受到两次防护,防护能力相当于1mm铅当量。DSA手术室供电分上下两路:下路穿墙电缆通过4楼吊顶进入手术室,在手术间设备位置与地面斜交45°,穿墙部分前后50cm处用3mm厚铅板包裹,缝隙用硫酸钡涂料填充封堵;上路穿地面电缆采用300mm*100mm天顶线槽排布,在DSA手术室吊顶以上30~50cm处倾斜45°穿过屏蔽墙进入手术室,穿墙部分前后50cm处用3mm厚铅板包裹,缝隙用硫酸钡涂料填充封堵,能够有效防止射线泄漏。通风管道穿墙部分采用“斜向上45°”方式,管道采用0.75cm厚钢板材料,使用3mm厚铅皮在管道与墙体接口处开始遮盖包裹(包裹长度不小于50cm),缝隙用硫酸钡涂料填充封堵,确保射线不会通过管道泄漏。换风量不小1000m3/h。
(三)建设单位拟在射线装置控制台上、诊疗床操作面板上各设置1个紧急停机按钮(各按钮与DSA连接)。DSA系统的X线管出束过程中,一旦出现异常,按动任一紧急停止按钮,均可停止出束。
(四)为工作人员配备满足GBZ130-2020《放射诊断放射防护要求》要求的个人防护用品。
(五)加强管理,运营单位在运营前应建立健全辐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并落实专人负责。运营单位应明确各科室人员责任,确保各项辐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落实到位,并定期对辐射安全控制效果进行评议。从事辐射诊疗的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按照制定的规章制度和应急处理措施进行辐射诊疗工作;对于操作规程、岗位职责和辐射事故应急预案响应程序等制度应张贴于工作场所墙面醒目处。所有辐射工作人员均须持证方能上岗、配备个人剂量计并建立个人剂量健康档案。防止个人剂量超过管理限值要求。
四、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已依法开展了公众参与。
五、 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向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的意见看法。
根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滇池院区数字减影血管造影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六、 反馈方式
****环境局
Email:****@163.com
电话/传真:0871-****5789 0871-****9810(**市政务服务窗口)
通信地址:**市**新区锦绣大街1号4号楼
邮编:650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