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乡县桃溪镇大路村大理石及青石等废石拍卖项目公告
**县桃溪镇大路村**石及青石等废石拍卖项目公告
项目信息
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 | **县桃溪镇大路村**石及青石等废石拍卖项目 | 项目编号: | **** |
公告开始日期: | 2024-11-27 | 公告截止日期: | 2024-12-11 |
资产转让方式 : | 整体转让 |
标的信息
标的信息
看样联系人: 苗先生 155****2099
标的名称: | **县桃溪镇大路村**石及青石等废石(约8264.4m3)。 | ||
评估价值: | 153220.76元 | 评估机构: | **世纪****公司 |
评估报告书编号: | 宛正泰评报字(2024)第10-13号 | 评估基准日: | 2024-09-30 |
核准(备案)机构: | 核准(备案)日期 : | 2024-10-25 | |
核准(备案)号 : | |||
重大事项揭示: | |||
其他需要披露的事项: | 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石约814m3,青石约87.8m3,杂青石约7362.2m3。 |
转让方信息
转让方信息
转让方名称: | ****公司 | 法定代表人: | 陈喜龙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850148U | 企业性质: | 非国有企业 |
住所: | **省**市宛****省**市宛**东关街道**东路广厦世纪家园1幢2楼203室 | ||
批准单位: | **** | ||
批准形式: | 其他 | ||
批准文件: | 请示 |
交易条件
交易方式: |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重新挂牌 挂牌期满后如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网络竞价 |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于标的成交之日起(含标的成交当日)3日内到****公司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买受人超期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或拒签《拍卖成交确认书》,均属于违约,买受人违约的,将承担法律责任,并且竞买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处理,不予退还。 2、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于标的成交之日起(含标的成交当日)7日内向****公司缴纳全部成交价款(委托人对交付拍卖成交价款有要求的,从其要求),以实际到账为准。买受人逾期未付款的,将视为买受人放弃该标的物,保证金将不予返还,并保留追究其法律后果的权利并有权对本标的物另行处置。并且依照《拍卖法》的有关规定处理。 3、****公司与委托人之间是委托代理关系,****公司不出具拍卖成交价款发票,只出具拍卖佣金发票(普票)。 4、本次拍卖的石料的起拍价及成交价不含拍卖佣金、开采费、挖掘费、破碎费、筛选费、吊装费、山路运输费等开采成本以及应交**费、各种税费。上述所述费用均由买受人另行承担。 5、买受人应在委托人交付给买受人之日起一个月内将指定范围内的石料运输完毕。 6、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拍卖人对标的物质量(瑕疵)、品质、数量不作担保。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竞买人应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相关政策要求。竞买人报名参****公司《拍卖公告》及《竞买须知》各项条款的认可。****公司网站查看并下载《竞买须知》公司网址:http://www.****.com 咨询电话:155****2099。 | ||
保证金设定: | 保证金金额:30000元 交纳时间:信息公告期内交纳 交纳方式: 银行转账 保证内容:竞买人保证遵守我国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公平竞买,按规定及时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标的交付协议和按时付清成交款及拍卖佣金。竞****银行卡转账,不能用现金交付。 处置方式:若竞买成功,保证金待买受人履约后退回;若竞买未成功,则全额无息退还。买受人未按规定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或未按规定签署标的物交付合同、未按约定时间付清拍卖成交价款及拍卖佣金的,均视为违约,其所交保证金不予返还。保证金用于优先冲抵拍卖人损失,然后冲抵委托方成交价款和其他损失。 | ||
相关附件: |
报名指南
报名手续: | 公告期内提交申请材料,并在规定时间内交纳保证金(交纳保证金请使用本人/单位账户) | ||
中心联系人: | 符晓 | 中心联系人电话: | 037****03650 |
中心地址: | **省**市**县大成路与湍**路交叉口南300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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