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松县 2020 年(二期)公共租赁住房建设项目
项 目 | **县 2020 年(二期)公共租赁住房建设项目 |
项目类型 | 其他类 |
建设单位 | **** |
编制单位 | **新视界****公司 |
监测单位 | 无 |
地理位置 | **自治区-**市-**县 |
说 明 | 根据《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等有关规定,****在**市**县组织开展了**县 2020 年(二期)公共租赁住房建设项目的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工作,会议由建设单位主持。验收组认为:建设单位依法编报了水十保持方案,实施了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各项防治措施,基本完成了批复防治任务,管理维护责任落实,符**士保持设施验收的条件,同意该项目水士保持设施通过验收。 本次对验收结果给予公示,公示时段为2024年11月27日至2024年12月24日。社会公众若对该项目水土保持验收结果存有议,可在公示发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建设单位或水士保持设施验收单位反映。 联系人及电话:土登旺久/188****8374 |
附 件 |
招标导航更多>>
工程建筑
交通运输
环保绿化
医疗卫生
仪器仪表
水利水电
能源化工
弱电安防
办公文教
通讯电子
机械设备
农林牧渔
市政基建
政府部门
换一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