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环境能源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2000万股股份(占总股本的6.6667%)
产权交易 I ****交易所****公司2000万股股份(占总股本的6.6667%)
转让方承诺
我方拟转让所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交易所(以下简称“联交所”)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转让标的权属清晰,除已披露的事项外,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对于设定担保物权的产权转让,符合《中华人民**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涉及政府社会公共管理事项的,****政府有关部门履行相关审核、备案等程序;
(2)本次转让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转让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交易过程中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联交所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恪守转让公告约定,按照相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已认真考虑本次转让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及联交所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标的基本信息
标 的 企 业 基 本 情 况 | |||
标的企业名称 | ****交易所****公司 | ||
注册地(地址) | **市**区天潼路229号 | ||
法定代表人 | 赖晓明 | ||
企业类型 | ****公司(其他内资) | ||
成立时间 | 2008-07-28 | ||
注册资本 | 30,000.000000万元 | ||
注册资本币种 | 人民币 | ||
经济类型 | 国有控股企业 | ||
经营规模 | 小型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 913********85477XT | ||
经营范围 | 组织节能减排、环境保护与能源领域的权益交易,提供二氧化硫、化学需氧量等主要污染物指标交易、节能量交易、温室气体减排量及排放权交易相关的交易服务,清洁发展机制信息和技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
是否涉及职工安置 | 否 | ||
职工人数 | 86 | ||
标 的 企 业 股 权 结 构 | 原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 不涉及 | |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
1 | ****集团有限公司 | 16.6667 | |
2 | ****集团****公司 | 16.6667 | |
3 | ****交易所有限公司 | 16.6667 | |
4 | 中国****管理中心****政府****中心) | 16.6667 | |
5 | ****集团有限公司 | 8.3333 | |
6 | 华****公司 | 6.6667 | |
7 | ****公司 | 5.8333 | |
8 | ****中心有限公司 | 5 | |
9 | ****公司 | 4.1667 | |
10 | ****公司 | 1.6666 | |
11 | ****交易所有限公司 | 1.6666 |
主 要 财 务 指 标 ︵ 万 元 ︶ | |||||||||||||||
年度审计报告 | |||||||||||||||
年度 | 2022 | 营业收入 | 4,188.859563 | ||||||||||||
利润总额 | -330.145190 | 净利润 | -330.145190 | ||||||||||||
资产总计 | 52,074.106491 | 负债总计 | 23,933.303747 | ||||||||||||
所有者权益 | 28,140.802744 | 审计机构 |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
企业财务报告 | |||||||||||||||
报表日期 | 2024-10-31 | 营业收入 | 3,144.787001 | ||||||||||||
利润总额 | -791.106151 | 净利润 | -791.106151 | ||||||||||||
资产总计 | 31,977.096380 | 负债总计 | 6,266.154492 | ||||||||||||
所有者权益 | 25,710.941888 | ||||||||||||||
资 产 评 估 情 况 ︵ 万 元 ︶ | |||||||||||||||
评估机构 | 沃克森(**)****公司 | ||||||||||||||
核准(备案)机构 | 财政部 | ||||||||||||||
核准备案日期 | 2023-11-09 | ||||||||||||||
基准日审计机构 | - | ||||||||||||||
评估基准日 | 2023-03-31 | ||||||||||||||
项目 | 账面价值(万元) | 评估价值(万元) | |||||||||||||
资产总计 | 34,373.960000 | 39,880.360000 | |||||||||||||
负债总计 | 6,690.350000 | 6,690.350000 | |||||||||||||
净资产 | 27,683.610000 | 33,190.010000 | |||||||||||||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 2,212.667334 | ||||||||||||||
内部审议情况 | 其他 | ||||||||||||||
重 要 信 息 披 露 | 其他披露内容 | 标的企业为**市交易场所,意向受让方须自行了解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并在自行咨询专业人士、相关方和监管机构的基础上自行判断是否符合本项目的受让资格条件,从而决定是否受让本项目,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及后果,包括但不限于费用、风险和损失。 | |||||||||||||
重大债权债务事项 | 标的企业的债权债务由转让后的标的企业继续承继。 | ||||||||||||||
提示提醒等内容 | 以下内容摘自《资产评估报告》:1、截至评估基准日,****交易所****公司存在以下租赁事项:****交易所****公司与上****公司签订了《租赁合同》,上****公司将其管理的房屋出****交易所****公司,房屋坐落于**市**区天潼路229号,建筑面积共4310.33平方米。租赁期限自2021年12月11日至2026年10月15日,用于办公使用,具体内容详见《资产评估报告》。2、本次评估考虑****政府补助5,402.73万元,具体内容详见《资产评估报告》。3、截至评估基准日,****交易所****公司****公司少数股权,分别在长期股权投资及其他权益工具科目中列示,本次评估对于可提供评估基准日会计报表等资料的股权投资,按照被投资企业持股比例乘以净资产确定股权投资的评估值,采用的被投资企业基准日财务报表未经审计。其他详见《资产评估报告》等交易所备查文件。 | ||||||||||||||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 否 |
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 |||
转让方名称 | 华****公司 | ||
注册地(住所) | **市西****门南大街2号4幢9层 | ||
经济类型 | 国有控股企业 | ||
持有产(股)权比例 | 6.6667% | ||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 6.6667% | ||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 |||
国资监管机构 | ****国资委监管中央企业 | ||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 ****公司 | ||
批准单位名称 | **** |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付款 |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在充分了解产权标的情况,并在被确认受让资格后3个工作日内,按产权转让公告的约定递交交易保证金200万元到****银行账户,即为意向受让方在《产权受让申请书》中对转让方作出接受交易条件并以不低于挂牌价格受让产权标的承诺的确认,成为产权标的的竞买人。意向受让方逾期未交纳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受让资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且采用协议转让方式的,该交易保证金转为立约保证金,在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后转为部分交易价款;采取竞价转让方式的,交易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受让方的竞价保证金在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后转为部分交易价款。竞买人未被确定为受让方且不存在违规违约情形的,其交纳的保证金在确定受让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全额返还。2、信息发布期满,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递交保证金的,采用协议方式转让,竞买人应当以不低于挂牌价格的价格受让产权,并****交易所有限公司的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限内通过产权交易系统进行报价,报价高于或等于挂牌价格的,则该报价成为受让价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在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信息发布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采取网络竞价方式(多次报价)确定受让方和受让价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按照竞价实施方案的要求签订产权交易合同。3、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利益,转让方在此作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即成为竞买人并对如下内容作出承诺:如竞买人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将承担缔约过失责任,转让方和产权交易机构可扣除该竞买人的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转让方同时承诺,如因转让方原因,导致项目无法正常推进或者发生其他违规违约行为时,以对竞买人设定的承诺条件承担同等损害赔偿责任。(1)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①在产权交易机构通知的规定时限内,竞买人未通过产权交易系统进行有效报价的;②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在5个工作日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2)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①在网络竞价中竞买人未提交竞买文件的;②在网络竞价中各竞买人均未有效报价的;③竞买人通过网络竞价方式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照产权交易有关规则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3)违反产权交易保证金的有关规定或其他违规违约情形的。4、意向受让方在递交受让申请时须同时递交书面承诺:①同意自被确定为受让方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同意在《产权交易合同》签署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除保证金外的剩余交易价款一次性支****交易所指定账户。②同****交易所出具产权交易凭证后3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交易价款****银行账户。③对于受让本转让标的,本方已自行对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中的规定和监管要求(包括但不限于《**市交易场所管理暂行办法》),对自身的资格条件进行核查,并在自行咨询专业人士、相关方和监管部门的基础上自行判断是否符**为本转让项目受让方的主体资格,决定是否申请受让转让标的,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后果,包括费用、风险和损失。本方成为受让方后,若由于自身原因,致使股权****机关的同意或核准的,转让方有权扣除本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并承担相关的全部经济责任与风险。④本方知晓被确定为受让方不代表转让方对受让方符**为标的企业股东的全部条件作出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及承诺,转让方亦不对受让方的股****机关的同意或核准作出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及承诺。⑤本方承诺受让标的股权后在碳氢能源领域与标的企业开展战略**,与标的企业共同挖掘氢能的绿色低碳和能源大宗商品属性的价值、建设氢交易平台,实现氢碳协同发展。⑥若成为最终受让方,将自行办理股权变更手续,转让方只提供必要的协助。⑦已经充分知晓、理解和接受本次转让的所有披露文件,已经了解转让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转让标的的全部现状,在递交意向受让申请后,不以不了解标的情况或标的有瑕疵为由撤销受让申请、退还标的或拒付交易价款。5、本项目公告期即可进入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且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股权转让项目所涉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及该等报告所披露内容以及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产权转让公告之内容。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设立且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3、意向受让方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保证金设定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是 |
交纳金额 | 200.000000万元 | |
交纳时间 | 意向受让方经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交纳 |
信息披露
信息披露期 |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
交易方式 | 信息披露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多次报价) |
附件
申请查看更多附件
没有附件 |
招标导航更多>>
工程建筑
交通运输
环保绿化
医疗卫生
仪器仪表
水利水电
能源化工
弱电安防
办公文教
通讯电子
机械设备
农林牧渔
市政基建
政府部门
换一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