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地编号: | **** | 宗地总面积: | 51842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区高陂镇 | ||
年限: | 50年 | 容积率: | 1.250≤ 并且 <2.000 | 建筑密度(%): | 40.000≤ 并且 ≤70.000 | ||
绿化率(%): | ≤0.000 | 建筑限高(米): | ≤40.000 | ||||
主要土地用途: | |||||||
二类工业用地 | |||||||
用途明细: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二类工业用地 | 51842 | ||||||
投资强度: | 2565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156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624BA0006 | ||
现状土地条件: 现状 | |||||||
起始价: | 780万元 | 加价幅度: | 10万元 | ||||
挂牌开始时间: | 2024年12月18日 | 挂牌结束时间: | 2024年12月29日 |
宗地编号: | 2024-高新挂-01 | 宗地总面积: | 28938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区高陂镇 | ||
年限: | 50年 | 容积率: | 0.900≤ 并且 <2.000 | 建筑密度(%): | 40.000≤ 并且 ≤70.000 | ||
绿化率(%): | 建筑限高(米): | ≤40.000 | |||||
主要土地用途: | |||||||
二类工业用地 | |||||||
用途明细: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二类工业用地 | 28938 | ||||||
投资强度: | 1545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81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624BA0005 | ||
现状土地条件: 现状 | |||||||
起始价: | 405万元 | 加价幅度: | 10万元 | ||||
挂牌开始时间: | 2024年12月18日 | 挂牌结束时间: | 2024年12月29日 |
二、 中华人民**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 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中华人民**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或挂牌文件另有规定外,均可通过网上交易系统报名参加竞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经审查,申请人具备申请条件,并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我局将在规定时间内确认其竞买资格。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4年11月28日 至 2024年12月26日 到 ******局****开发区****分局 获取 挂牌出让 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24年11月28日 至 2024年12月26日 到 ******局****开发区****分局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26日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24年12月27日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 在 ******局****开发区****分局 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 号地块:2024年12月18日 00时00分 至 2024年12月29日 00时00分;
2024-高新挂-01 号地块:2024年12月18日 00时00分 至 2024年12月29日 00时00分;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流程详见网上交易系统及交易须知。 (二)本次挂牌出让成交价款以人民币计算,成交价款不含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契税、耕地占用税等其它相关税费;按规定须缴纳的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契税、耕地占用税等其它相关税费均由竞得人自行缴纳。 (三)竞得人在挂牌成交后5个工作日内,持申请材料的原件资料和竞买保证金缴纳凭证原件与出让方签订《成交确认书》等有关手续,并在签订《成交确认书》之后10个工作日内到****与出让人正式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竞得人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之日起30日内必须缴纳成交价款50%的首付款(含定金),余款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之日起2个月内付清。 (四)受让人应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动工开发日期前完成项目审批(核准、备案)、规划(建设)许可、使用林地审核、环境评价、工商注册等相关手续。 (五)竞买成交后,竞得人的地块竞买保证金即可计入成交价款,作为出让合同定金;竞买未成交的,地块竞买保证金在本次挂牌出让活动结束后的5个工作日内如数退还,但不计利息。 (六)在约定的动工开发日期前未取得项目核准(备案)、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文件的,按照约定解除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并在扣除由竞买保证金转作受让地块土地出让金的30%后,退还其余已缴纳的土地出让金(不计利息)。 (七)申请人竞得土地后,****公司进行开发建设的,须竞得人提出书面申请,在竞得人按约定(应自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内)办理完****公司注册登记手续后,****公司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也可以根据中标结果与竞得人先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待竞得人按约定(应自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90****公司注册登记手续后,****公司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 (八)****对本《公告》享有解释权。
八、 ****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局****开发区****分局
联 系 人:管制股工作人员
联系电话:0597-****580
开户单位:****交易中心****公司,****交易中心****公司,****交易中心****公司
开户银行:**银行**支行 ,建设银行**支行 ,中国银行**支行
开户账号:1730 1010 0100 1630 71,3505 0169 7207 0000 0218,4052 7505 95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