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华电灵武一期200MW/400MWh共享储能电站项目 (一阶段61.92MW/123.84MWh工程)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916********60060XT | 建设单位法人:王军 |
俞立春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回族自治区**市**市 |
**回族自治区**市**市东****开发区西配楼孵化器122室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华电**一期200MW/400MWh****电站项目 (一阶段61.92MW/123.84MWh工程)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161-输变电工程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D4420-D4420-电力供应 |
建设地点: | **回族自治区**市**市 马家滩镇 |
经度:****832.481 纬度: 374832.584 | ****机关:****服务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2-06-27 |
银审服(环)函发〔2022〕156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无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31000 |
122.5 | 运营单位名称:**** |
916********60060XT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公司 |
****0106MA75WDA407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0100MA75W5F67T | 竣工时间:2024-06-28 |
调试结束时间: | |
2024-11-01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11-28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www.****.com/front/eia/70582.html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 | 实际建设情况:**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200MW/400MWh****电站 | 实际建设情况:**61.92MW/123.84MWh****电站 |
实际分期建设,总体规模不变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输电线路-升压站-储能站-输电线路 | 实际建设情况:输电线路-升压站-储能站-输电线路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生态:砾石覆盖、设排水设施、土地整治、造林、种草、洒水降尘、防尘网苫盖。 | 实际建设情况:本项目建成后,站内未进行造林。 经调查,施工期生态保护措施主要采取的措施是对砾石进行覆盖、设排水设施、土地整治、种草、洒水降尘、防尘网苫盖等措施。 |
站内带电设备、设施较多,不适合种树,因此实际建成后,未进行造林。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废水:在施工区域设置临时沉淀池(1座,10m3)和旱厕,施工废水沉淀后回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旱厕收集后,定期清掏。 | 实际建设情况:经调查,施工使用商品砼,不产生生产废水,施工期建设1处施工营地,施工营地未建设临时沉淀池和旱厕,生活污水经地埋式化粪池收集后,定期清掏。 |
考虑项目分期建设,施工营地使用期限较长,因此,施工期未建设临时沉淀池和旱厕,生活污水经地埋式化粪池收集后,定期清掏。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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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1 | 低噪声设备、实体围墙等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标准,即昼间55dB(A),夜间45dB(A) | 经调查,站区内主变压器选用了低噪音节能型变压器,站区设置实体围墙隔声降噪。 | 监测结果可知,储能电站围墙外1m处监测的噪声昼间为47dB(A)~52dB(A),夜间为40dB(A)~44dB(A),昼间、夜间均低于《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标准,即昼间55dB(A),夜间45dB(A)。 |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1 | 项目运营期固体废物包括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主要为废磷酸铁锂电池,不在厂区内暂存,由厂家直接更换并回收。项目危险废物主要为维修产生的废变压器油和废铅蓄电池,暂存于华电宁东三期70MW光伏复合项目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产生事故废油后,交由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项目危废处置全过程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2013年修改单)相关标准。 | 经调查,本项目为无人值守站,运行正常后站区巡检人员从华电(****公司****风电场一期45MW项目调岗,站内实际建设2间生活舱,巡检人员产生的生活经分类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置。储能站产生的废磷酸铁锂电池,不在厂区内暂存,由厂家直接更换并回收。升压站区运营过程产生的固体废物为废铅蓄电池和废变压器油,属于危险废物,依托华电宁东三期70MW光伏复合项目危废暂存间贮存(20m2),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理。 |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1 | ⑴工程措施 ①砾石覆盖:主体设计在110kV升压站裸露地四周铺设200mm厚破碎石(粒径20~40mm),铺设面积0.10hm2,需砾石量200m3。 ②排水沟:围墙外布设排水设施,主要排除场区内道路及硬化产生的径流,避免暴雨对站区造成冲刷。 ③土地整治:主体工程施工结束后,对施工营地采取土地整治,其工作内容包括清除项目占地范围内的杂物及建筑垃圾,将凹地回填整平。土地整治面积0.30hm2。 ⑵植物措施 ①造林:施工结束后对站区裸露地采取造林,选用健壮苗木,每穴一株,栽植时施入基肥,与底土拌匀,树苗栽植于穴中央,按“三埋两踩一提苗”的技术操作,做到不窝根、不露根,根系舒展,深浅得当,要求根系与土壤紧密结合,并扶正踩实,浇透水。乔木选择云杉,储能围墙内栽植一排,株距1.5m,总栽植407株(已按20%补植),造林面积0.10hm2;围墙外宽3m,株行距1.5m×1.5m,造林面积0.15hm2,总栽植800株(已按20%补植)。灌溉方式依靠拉水灌溉。 ②种草:主体工程施工结束后,对施工营地区采取人工撒播草籽措施促进恢复植被。人工撒播草籽面积0.05hm2。 a.类型:混播种草。 b.草种:沙蒿、冰草。 c.种植方式:撒播。 d.播种时间:种草应在9月下旬,播种时将种籽与干土或**沙混匀,人工进行撒播,播种深度为1.0~1.5cm,播种后可用草坪耙将种子耙入土中。 e.种植技术:采用人工撒播草籽,播种前种子与湿土拌匀,然后均匀撒于裸露区域地面。沙蒿和冰草的混播比例为1:1,设计播种量:沙蒿30kg/hm2、冰草30kg/hm2。 ⑶临时措施 ①洒水降尘:为减少施工过程中运输车辆碾压造成扬尘,工程建设过程中,每天洒水2次。 ②防尘网苫盖:项目区水土流失以风蚀为主,结合本工程项目区临时堆土,施工时对建筑物基础开挖临时堆土采取防尘网苫盖措施,对堆土面洒水、拍压、苫盖,四周用木桩固定。堆土高度按2.0m,坡度按1:1.5计算,需防尘网苫盖5460m2,循环利用。 | ⑴工程措施 已落实,经调查,施工期工程措施如下: ①砾石覆盖:****电站除道路外,主体工程设备区均进行砾石覆盖,站区砾石铺设面积能环评计划要求的面积和需砾石铺设量。 ②排水沟:****电站围墙外三面设置挡水墙,围墙四周均设置排水沟,沟深约0.9米。 ③土地整治:项目分期建设,**华电**一期200MW/400MWh****电站项目(一阶段61.92MW/123.84MWh工程)已建成,站区周围均已平整,且种植冰草种,验收调查期间,草种苗正在生长期。由于二阶段工程还未建成,考虑后续使用,施工营地暂未拆除。 ⑵植物措施 ①造林:经调查,项目施工结束后未对站区进行造林,****电站区和升压站区,内安装大量带电设备、设施,造林后,林地浇水落叶清理等管理,均为站区运行安全带来风险,因此项目区不适合造林。 ②种草:经调查,项目站区内不进行植被绿化,站区周围均已平整,且种植冰草种,验收调查期间,草种苗正在生长期。由于二期工程还未建成,考虑后续使用,施工营地暂未拆除。 ⑶临时措施 ①洒水降尘:经调查,施工期对施工区域进行围挡,土方开挖作业为湿式作业,施工期间为减少运输车辆碾压造成的扬尘,施工单位安排专门的人员对厂区及施工便道进行洒水,洒水频次根据天气情况调整,以保证施工区域及施工便道不产生扬尘。 ②防尘网苫盖:经调查,施工期加强了施工管理,合理安排施工时序,对施工区域进行了护拦围挡,施工前先行修建了升压站排水设施。为避免降雨时水流直接冲刷,对变压器基础、储能设备基础、电缆沟等区域开挖后的裸露面用苫布进行覆盖,土石方及时回填,临时堆土在土体表面覆上苫布。施工区域的裸露地面在施工完成后按要求进行水泥硬化、铺设砾石等防止水土流失。 |
表7 风险设施
1 | ①合理布置站内电气设备,保证各带电设备适当的安全距离,定期对站内设施进行巡检。 ②升压站设置事故油池,建设单位应定期对事故油池进行检查,确保油池内不含浮油。在事故并失控情况下,泄漏的变压器油流经变压器下方的油池,经事故排油管排入事故油池,应及时与有资质单位联系并回收废变压器油进行处置,防止废变压器油流出事故油池。升压站内设1座30m3事故油池,事故发生后废油先排至事故油池内储存,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不外排。要求事故油池采用钢筋砼结构,必须设防渗措施,防渗层为至少1m厚的黏土层(渗透系数≤10-7cm/s)或至少2mm厚**度聚乙烯,或至少2mm厚的其他人工材料,渗透系数≤10-10cm/s,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临时贮存要求,以杜绝渗漏。 建设单位应在落实好事故油池的建设及基础防渗等措施的基础上做好事故状态下的应急工作,并采取严格的防火措施,项目环境风险可接受。 | 经调查,站区内电气设施均按设计要求布置,各设施之间留有适当的安全距离,运行期,站区内按要求设置应急消防灭火器材,除此之外,制定巡检制度、巡检路线,巡检人员按要求进行定期巡检。 升压站内建设1座30m3事故油池,事故油池底部及内壁均按设计要求进行防渗,在事故并失控情况下,泄漏的变压器油流经变压器下方的油池,经事故排油管排入事故油池,暂存至华电宁东三期70MW光伏复合项目危废暂存间贮存(20m2),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理。 华电宁东三期70MW光伏复合项目位于本项目东北侧100m处,2019年10月8日,****管理局以“灵审服函〔2019〕78号”文,对《华电宁东三期70MW光伏复合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了批复;2020年7月,华电宁东三期70MW光伏复合项目正式建成并进入调试期。2020年9月29日,完成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工作。 |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升压站区运营过程产生的固体废物为废铅蓄电池和废变压器油,属于危险废物,依托华电宁东三期70MW光伏复合项目危废暂存间贮存(20m2),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理,暂未签订协议单位。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华电宁东三期70MW光伏复合项目位于本项目东北侧100m处,2019年10月8日,****管理局以“灵审服函〔2019〕78号”文,对《华电宁东三期70MW光伏复合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了批复;2020年7月,华电宁东三期70MW光伏复合项目正式建成并进入调试期。2020年9月29日,华电国际宁****公司委托****对该项目开展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工作。 华电宁东三期70MW光伏复合项目现有危废暂存间1座(20m2),用于储存华电宁东三期70MW光伏复合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废铅酸蓄电池和废变压器油),华电宁东三期70MW光伏复合项目危险废物产生量为3.2t/a,均在危废间分类分区储存,本项目危险废物与华电宁东三期70MW光伏复合项目部分危险废物相同,不存在不相容的情况。 华电宁东三期70MW光伏复合项目现有危废暂存间危险废物堆高以1m计,考虑危险废物分类分区储存,危废暂存间空间利用率按80%计,危险废物密度以1500kg/m3计,则依托危废暂存间最大贮存能力为24t。依托危废暂存间已进行防风、防雨、防晒、地面防渗防腐处理,危废暂存间采用钢筋混凝土基础,其防渗性能良好,设防渗措施,防渗层为硬化+环氧树脂铺设,并设有导流沟,且危险废物分区堆放。 危废暂存间内设有经过防渗、防腐处理的地沟及收集池,发生紧急泄漏时,废液可经地沟收集,进入应收集池处理,设置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2013修改单)中的相关标准,因此,本项目危险废物依托华电宁东三期70MW光伏复合项目现有危废暂存间暂存可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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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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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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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①造林:施工结束后对站区裸露地采取造林,选用健壮苗木,每穴一株,栽植时施入基肥,与底土拌匀,树苗栽植于穴中央,按“三埋两踩一提苗”的技术操作,做到不窝根、不露根,根系舒展,深浅得当,要求根系与土壤紧密结合,并扶正踩实,浇透水。乔木选择云杉,储能围墙内栽植一排,株距1.5m,总栽植407株(已按20%补植),造林面积0.10hm2;围墙外宽3m,株行距1.5m×1.5m,造林面积0.15hm2,总栽植800株(已按20%补植)。灌溉方式依靠拉水灌溉。 ②种草:主体工程施工结束后,对施工营地区采取人工撒播草籽措施促进恢复植被。人工撒播草籽面积0.05hm2。 a.类型:混播种草。 b.草种:沙蒿、冰草。 c.种植方式:撒播。 d.播种时间:种草应在9月下旬,播种时将种籽与干土或**沙混匀,人工进行撒播,播种深度为1.0~1.5cm,播种后可用草坪耙将种子耙入土中。 e.种植技术:采用人工撒播草籽,播种前种子与湿土拌匀,然后均匀撒于裸露区域地面。沙蒿和冰草的混播比例为1:1,设计播种量:沙蒿30kg/hm2、冰草30kg/hm2。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①造林:经调查,项目施工结束后未对站区进行造林,****电站区和升压站区,内安装大量带电设备、设施,造林后,林地浇水落叶清理等管理,均为站区运行安全带来风险,因此项目区不适合造林。 ②种草:经调查,项目站区内不进行植被绿化,站区周围均已平整,且种植冰草种,验收调查期间,草种苗正在生长期。由于二期工程还未建成,考虑后续使用,施工营地暂未拆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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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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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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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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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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