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市自然资源局关于环北部湾广东水资源配置工程(2#盾构井第四批施工便道)临时用地的批复
******局关于环北部湾**水**配置工程(2#盾构井第四批施工便道)临时用地的批复
湛自然资(管制)【2024】264号
时间:2024-11-28 09:00:13
******局:
你局报来环北部湾**水**配置工程(2#盾构井第四批施工便道)临时用地相关资料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规定和《自然**部关于规范临时用地管理的通知》(自然资规〔2021〕2号)文件要求,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建设单位****根据环北部湾**水**配置工程项目建设施工需要,临时使用**市河唇镇新屋仔村碑角、鸡公塘、******社、****经济**社、莲塘口村马安山、******社属下集体土地0.5917公顷,其中农用地0.5087公顷[耕地0.2265公顷(全部为水田)、园地0.2582公顷、林地0.0084公顷、其他农用地0.0156公顷(不涉及可调整地类)]、建设用地0.0830公顷。涉及永久基本农田0.2266公顷。上述临时用地用于施工便道。临时使用土地期限至2027年5月7日止。
二、你局要加强上述临时用地批后监管,监督建设单位严格按照批准的用途使用土地,不得改作他用,不得修建永久性建筑物、构筑物。
三、你局要监督建设单位按照临时使用土地合同的约定,及时支付临时使用土地补偿费和租金,保障土地所属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相关土地权利人的合法权益。
四、你局要监督建设单位在临时用地期满后及时拆除临时建(构)筑物,在期满一年内按照土地复垦方案完成土地复垦,并**农业农村等相关部门组织好对临时用地复垦的检查和验收工作。
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交耕地占用税等相关税费。
******局
2024年11月26日
招标导航更多>>
工程建筑
交通运输
环保绿化
医疗卫生
仪器仪表
水利水电
能源化工
弱电安防
办公文教
通讯电子
机械设备
农林牧渔
市政基建
政府部门
换一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