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支行安防监控系统项目招标人为****,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1 招标人:****
2.2 项目名称:****社区支行安防监控系统项目
2.3 建设地点:****龙泽路支行。
2.4 招标内容:********社区支行安防监控系统项目,详见招标文件。
2.5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2.6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30天内完成供货及安装。
2.7 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3.1 在中华人民**国境内合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并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注册资金不少于本项目预算金额;投标人须具备省级及以上安全****委员会颁发的安防工程企业资质证书******部门核发的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安装、维修备案证壹级。
3.2 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或具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5 经营状况良好,且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3.6 未被列入本行供应商黑名单:投标人提供****银行****公司供应商黑名单的承诺或声明;
3.7 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投标人须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n)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和重大税****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信息记录的打印件(或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3.8 投标人须有固定的工作场所(提供营业场所房产证明文件或在有效期内的房屋租赁合同);
3.9 投标人须提供本单位直接参保人数不少于10人且参保期限至少一年的社会保险参保证明(开具时间应为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当日及之后);
3.10 潜在投标人之间不得存在工商登记的联系电话和注册地址相同的情况:投标人须提供承诺或声明;
3.11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投标人须提供承诺书;
3.12 投标人须就本单位主要负责人(董事、监事、高管、财务负责人等)与我行员工不存在亲属关系进行预先申明;
3.13 潜在供应商在销售非其自身生产的产品或服务时,需提供生产厂商出具的代理资质证明文件(工程类项目物料除外);
3.14 供应商在我行开立账户的流水不存在与该项目的其他投标供应商有串标嫌疑的资金往来,供应商须提供承诺书。
3.1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 11 月 28 日至2024年 12 月 7 日,每日上午 9 时至12 时,下午14 时至 17 时(**时间,下同),在****(办公地址:****花园108楼5单元301)获取招标文件。
4.2领取时须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有固定的工作场所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所有复印件均加盖公章。招标文件500元/套,售后不退。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年 12 月 20 日 9 时30 分,地点为:****会议室(****花园108楼5单元301)。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本次招标公告在上发布,其他媒介不得转载。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招 标 人:****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省**市大里北路391号 地 址:**市**西路128****广场B座10层
联 系 人:侯欣彤 联 系人:余工
电 话: 0315-****176 电 话:133****38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