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遴选基层农技推广****基地和科技
示范主体的通知
根据**县2024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的实施方案要求,按照自愿申报,层层择优推荐的原则,****基地、主体,根据我县实际,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地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自愿的原则,结合我县粮食作物种植为主的实际,面向社会公开****基地,用于农技人员技术练兵、进行实训、示范展示本区域农业重大品种、关键技术和种养模式等。****农场、农业企业、******社等,建设****基地。
1、示范基地所属单位应为涉农企业、家庭农场、农民专业**组织等,应在工商局正式注册。
2、基地有一定的规模和后续发展能力。****基地面积不少于400亩;承包期长期稳定,有能力定期举办观摩、展示、农民培训等活动;
3、在县内具有代表性的主导产业,有较好的市场前景和良好的经济社会效益,基地有明确的技术依托单位,愿意承担农业新品种和新技术的试验、示范和推广工作,农业科技水平处于县内先进以上水平。
4、基地有一定的技术服务能力和优势,热心农业,热爱农业科技,能承担起对周边村的农业技术、信息服务任务。
5、承担过并评****基地优先选择。
二、科技示范主体遴选。
科技示范主体先由农户自愿申请,村委**意。其条件:在全县遴选农业科技****农场、种养大户、******社、农业科技服务企业等,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和农户自愿的原则进行遴选。
1、农作物以**作物为主,围绕粮食、蔬菜和畜牧等主导产业,经工商部门正****农场、******社、农业公司和农业科技服务企业,粮食种植作物面积200亩以上,设施蔬菜30亩以上或露地蔬菜年种植200亩以上。申报时填写认定申请表,并附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等。
2、农业科技示范主体要科技意识强,热心农业,有农业丰富的生产经验,能带头应用先进技术,能辐射带动5个以上普通农户。遵纪守法,诚实守信,无违法和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等不良记录。
3、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择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高素质农民,并能积极配合农业部门各项工作。
三、其它
申报截止时间:于2024年9月15****农业农村局,逾期不予受理。
****
2024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