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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拟对以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招标条件的单位踊跃参与投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达兴能源备煤二车间燃气锅炉烟气氮氧化物超低排放改造
(二)技术要求:乙方安装调试完毕满足甲方现场使用要求,符合1号燃气锅炉以焦炉煤气为燃料,负荷为87%基准氧气含量为3%时,氮氧化合物含量低于30mg/m3或50mg/m3。改造过程中不影响2号燃气锅炉的使用。
(三)主要内容:中标单位负责本次燃气锅炉烟气氮氧化物超低排放改造的设计、土建施工、设备供货安装等(详见达兴能源备煤二车间燃气锅炉烟气氮氧化物超低排放改造技术规格书)。
(四)计划招标时间:2024年12月中旬(具体以招标邀请函为准)。
(五)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12月9日上午12时。
(六)中标后合同签订完成期限:以中标通知书通知时间为准。
(七)商务评标。
二、资质要求
****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维修厂家。
(二)专业或特殊资质要求:无。
三、意向投标人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
(一)资质材料:
1.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需载明身份证号码)。
3.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4.企业介绍及资质文件。
上述资料需加盖报名单位公章。
(二)提交时间:报名时提交。
(三)提交方式:书面提交资格证明文件。
****公司相关要求,同时也为每个投标单位提供公平、公正的招投标环境,参加本次投标的单位须填写承诺书(附后),**报名资料一起提交招标单位。
四、投标方式
招标单位对意向投标单位提交的资质材料进行审查,向审查合格单位发出招标邀请函(投标须知),接到招标邀请函(投标须知)的单位请按邀请函(投标须知)要求时间交纳相应投标保证金50000元、招标服务费500元。招标结束后,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按标的金额的10%收取,不足部分应予以补齐,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在宣标后3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返还(无息)。
五、付款方式
(一)付款方式:甲、乙双方签订合同,乙方完**装调试,在甲方的锅炉燃烧条件下,出具有资质的第三方监测报告达到烟气氮氧化合物排放浓度低于30 mg/m3或50mg/m3,甲方验收合格后,乙方按合同总金额100%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乙方申报税率),甲方搭账次月支付合同总金额90%;剩余10%作为合同质保金,质保期(一年)满双方无异议后支付。
(二)甲方按6个月银行承兑汇票支付结算,若支付低于6个月银行承兑汇票或现金,按甲方财务每月公布的贴息利率收取乙方资金占用费。
六、招标方信息
(一)单位名称:****
(二)联系地址:**省**市**区西河路25号
(三)联系人: 王侣(商务) 195****4509
李正清(技术) 195****0742
(四)审监法务部监督电话:195****43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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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时间: 2024年11月28日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兹证明XX(身份证号:XX)是我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任董事长(或总经理)职务。
特此证明。
单位名称(公章):
2024年11月28日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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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公司是中华人民**国合法企业,企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特授权___________(身份证号:****公司****公司达兴能源备煤二车间燃气锅炉烟气氮氧化物超低排放改造项目招标活动的投标、谈判、签约(办理结算)等相关工作,并签署全部的有关文件、协议及合同等。
我公司对被授权人签名的上述相关文书负全部责任。
本授权书有效期:2024年11月28日至2025年12月31日。
在撤销本授权****公司之前,本授权书在授权期限内有效。被授权人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书,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
被授权人无转委托权。
被授权人签字:___________ 授权人(签章或签字):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附:授权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
单位名称: (公章)
2024年11月28日
承 诺 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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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司自愿参与贵司达兴能源备煤二车间燃气锅炉烟气氮氧化物超低排放改造项目的投标,现承诺如下:
一、我司将严格遵守招标现场纪律,保证在招标现场外不探讨、不议论招标项目的有关问题和不发表对招标单位不利的话题。
二、我司将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及诚实信用的原则参加本项目投(议)标,****公司的开标、评标、定标等相关规定。
三、我司按本项目招标公告要求提供的所有法人资料及有关材料均真实有效、合法持有,不存在失效、虚假的情况。
四、严格遵守贵司的有关规定,投标中不围标、不串标、不泄标,以及不排挤其他投标人参与公平竞争。
五、在本项目投标有效期之内不撤回投标,中标后在贵司规定的期限内签订合同,全面履行合同义务。
若违反上述承诺内容,我司自愿接受贵司处理(如:取消投标中标资格、没收投标或履约保证金),并承担由此造成贵司的经济损失赔偿及法律责任。
承诺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
2024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