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11月28日我局拟对《森丰商砼年产10万立方米商用混凝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1月28日-2024年12月2日(3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24-****31370****分局)
一、 项目名称
森丰商砼年产10万立方米商用混凝土项目
二、 建设地点
**市**县长山堡村
三、 建设单位
****
四、环评单位
**睿铂****公司
五、项目概况
****位于**省**市**县长山堡村,成立于2024年7月,本项目租用******公司所在土地进行建设,于2024年4月签订土地租赁合同,本项目总占地面积为14000m2,**一座搅拌楼,内设一台搅拌机、两个水泥筒仓、一个粉煤灰筒仓、一个矿粉筒仓,建设一座封闭原料库房用于储存沙子、碎石,内设全封闭输送皮带两条。项目建成后生产能力可达到年产品商品混凝土10万m3/a(24.8万t/a)。
六、项目环境保护措施
1、大气环境保护措施----水泥、粉煤灰及矿粉筒仓全封闭,每个筒仓配套1台仓顶布袋除尘器,筒仓粉尘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仓顶30m高排气筒DA001、DA002、DA003、DA004排放;本项目向输送皮带上料过程中使用雾炮洒水降尘,采用全封闭皮带运输廊;搅拌机产生的粉尘采用1台布袋除尘器处理,处理后废气通过一根20m高排气筒DA005排放;原料堆存在密闭厂房内;沙子、碎石装卸过程洒水抑尘;沙子、碎石采取全封闭皮带运输廊输送;水泥、粉煤灰、矿粉采取全封闭管道输送;厂区及进厂道路地面硬化,定期对厂区内洒水抑尘,对进出车辆进行冲洗。本项目营运期产生的粉尘执行《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中表2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及表3标准。
2、水环境保护措施----生活污水排入1座有效容积约5m3的防渗旱厕,定期清掏,用于企业自有农田施肥;项目设置1座容积30m3沉淀池,搅拌机及车辆冲洗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搅拌机及车辆冲洗,不外排。
3、声环境保护措施----选择低噪声设备,生产设备应及时维修;合理布局,使高噪声设备远离厂界;生产中对于搅拌机、风机,应设减振基础。本项目外运运输车辆应选择符合国标的车辆,货物运输频次及时段为每天昼间时段,避免夜间进入市区。运输路线沿线环境保护目标主要为瓦子窑村居民。在途经居民区时采取降速,避免夜间鸣笛等措施,同时运输车实行密闭式运输,不得沿途撒、漏;加强运输管理,坚持文明装卸,降低对道路两侧敏感目标影响。根据《关于印发**县声功能区划方案的通知》(清政办发〔2022〕15号),项目所在地区域为2类声功能区,本项目东侧紧邻黑大线(一级公路),南侧为瓦北线(二级公路),本项目运营期夜间不生产,因此,营运期厂界东侧、南侧环境噪声的排放标准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4a类标准,西侧、北侧执行2类标准。
4、固体废弃物环境保护措施----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统一交环卫部门清运处理;除尘器除尘灰集中收集后直接回用于生产,不暂存;布袋除尘器产生的废布袋外售物资回收单位,即产即清,不暂存;沉淀池沉渣回用于生产,沉渣即产即清,不暂存;本项目产生的废机油暂存于1座占地面积5m2符合“四防”要求的危废贮存点,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本项目运营期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生活垃圾排放及管理执****建设部令第157 号《城市生活垃圾管理规定》;运营期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
5、地下水、土壤环境保护措施---一般污染防治区指对地下水环境有污染的物料或污染物泄漏后,可及时发现和处理的区域和部位。本项目防渗旱厕、沉淀池防渗技术要求为等效黏土防渗层Mb≥1.5m,K≤1×10-7cm/s;重点污染防治区指对地下水环境有污染的物料或污染物泄漏后,不易及时发现和处理的区域或部位。项目主要为危废贮存点,防渗技术要求为防渗层为至少1m厚黏土层(渗透系数不大于10-7cm/s),或至少2mm厚**度聚乙烯膜等人工防渗材料(渗透系数不大于10-10cm/s)。
6、环境安全风险----项目所有涉风险物料暂存均采用密闭桶装,并配有托盘防泄漏;做好危废贮存点的日常管理和巡查维护,包括防渗层破损和专用容器的破损等维护;危险废物转运过程由专业有资质单位按要求进行,建设单位应合理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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