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年11月28日
项目名称:集团公司聚氯乙烯绝缘控制电缆等19项物资集中竞价
****物资设备采购供应所对下列货物及服务通过国铁采购平台进行网上竞价,现邀请合格竞价人进行网上竞价。
项目信息:
采购单位:****物资设备采购供应所
地址:**省**市拓东路15号得胜大厦B座1803室
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12月03日 11时00分
审核报名截止时间:
竞价开启时间:2024年12月04日 11时00分
竞价结束时间:2024年12月04日 16时00分
联系方式:张工 0871-****5217
是否含税:不含税
备注:
KTWZJJ2024-185
资质要求:
一、供应商资质要求:
1.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依法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者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其他组织,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具备采购物资供应能力的供应商,详见物资明细表。
3.①物资编号:340****09500,物资名称:高强度铜镁合金绞线,规格型号:JTMH95-1×19/2.5;②物资编号:342****13000,物资名称:铜银合金接触线,规格型号:CTA120;③物资编号:346****20006,物资名称:聚乙烯绝缘铝护层钢带铠装聚乙烯外护套内屏蔽数字信号电缆,规格型号:SPTYWPL23 16B以上三项投标物资须提供有效的铁路产品认证证书。
4.供应商及供应产品未被国家、原铁道部、****公司、国铁集团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二、其它相关要求
★1.请于报名截止时间前在国铁采购平台上传竞价保证书、竞价人资质证明和产品技术质量证明等文件(已提供的除外),否则竞价人的网上竞价将被拒绝。
2.竞价物资资质技术条件及质量检验验收标准:产品合格证齐全,符合产品对应的相关国标、铁标、行标等技术标准,属于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内的物资必须通过3C产品认证或强制性产品认证自我声明。符合使用单位使用质量和现有设备及车型配套使用要求,满足各使用单位安全生产使用要求。
请在了解清楚物资属性的情况下报价,如有疑问电话咨询物资使用单位,否则承担相应责任。(具体要求详见附件《竞价物资明细表》)。
★3.竞价人对各竞价项目报价时,必须符合采购组织单位对竞价人资质管理要求,须认真核对后再进行报价,凡发生报价错误将纳入供应商不良行为考核,并承担相应责任。
4. 物资的型号规格仅限于技术、质量方面的参考,并非是对其他品牌(或厂家)的排斥,供应商可提供功能相同、质量等同或优于采购文件中的型号规格,并能与原有设备配套(或互换)的产品。产品质保期须符合产品所执行的技术标准,设备检修相关规程和规则等技术文件要求。
★5.竞价人已签订年度竞价保证书,且年度竞价保证书在有效期内的,可按规定参与项目竞价。竞价人未签订年度竞价保证书的,可自行选择签订本项目竞价保证书或年度竞价保证书,其竞价保证书请在****物资采购****中心自行下载,并于竞价结束前将原件一份送达采购组织单位,无法送达的应于竞价结束前传真至采购组织单位。否则,竞价人的网上竞价将被拒绝。
6.一切因网络通信、设备故障、数据传输和存储等原因造成的数据错误、缺失、报价上传失败、延误或不能参与报价均与采购组织单位及****物资采购商务平台无关,请各竞价人合理选择上传报价的时间,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7.竞价结果经采购组织单位审核并公示后生效。本次采购在供货协议期或合同内的报价最长有效期为12个月,当有新的采购结果时执行二者间的较低价。中标(成交)物****集团****集团公司采购管理、技术政策、配属车型等因素变化影响,导致无法兑现的,或中标(成交)物资纳入国铁联合采购目录、区****配件中心供应目录,采购人有权不再执行该中标(成交)结果。如成交单位不按规定签订合同、不履行合同、不按约定供货或产品经使用单位验收不合格时,采购组织单位有权停止其供货资格,并有权重新组织采购。
8.出现下列情形的,竞价人报价无效:①不符合合格供应商资质要求的;②法定代表人或实际控制人为同一人、母公司、****公司关系等的不同单位对同一项目同时进行报价的;③竞价人IP地址与该项目其他竞价人IP地址相同的;④不满足竞价项目规定的其他要求。
9.各项物资均有最高限价,竞价方只能在最高限价范围内进行报价且报价为不含税到达单价,最高限价及交货时间要求详见附件—《竞价物资明细表》。
10.竞价交易成交的项目,竞价人须与****签订年度供货协议或买卖合同。若竞价人已与****签订年度供货协议,且供货协议尚在有效期内的,竞价人参加本竞价项目并成交时,除了本次采购资料(包括竞价公告、集中竞价物资明细描述等)、《物资采购订单》的不同约定外,其他权利义务执行已签订协议的相关约定。本次采购资料(包括竞价公告、集中竞价物资明细描述等)、《物资采购订单》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11.《竞价物资明细表》中列明的采购数量仅作为供应商报价时的参考依据之一,实际供货数量以报价有效期内的实际生产需求数量为准。
12.在采购组织单位对所供产品进行不定期抽查时,生产商须提供销售相关单位的发票证明,代理商或经销商须提供生产商或一级代理商出具的进货渠道发票证明。否则,采购组织单位有权终止协议,重新组织采购。
13. 纳入机辆产品小批量试用的物资须执行《****公司机辆产品小批量试用实施细则》的通知的相关要求(昆铁机〔2024〕130号)》。
三、采购组织单位为****物资设备采购供应所,竞价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张工,地址:**省**市拓东路15号得胜大厦B座1803室,电话 0871-****5217 ,传真 0871-****3807,邮箱 ****@163.com。
附 件: 《竞价物资明细表》请登录查看
2024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