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名称:****尧山实验****学院****研究院新址项目EPC工程总承包项目
2.项目编号:****
3.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及发布媒体:
本项目招标公告于2024年11月25日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招标采购交易平台网站同时发布。
4.变更内容:
(1)“原招标公告3.投标人资格要求”变更为:
3.1企业要求:
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国注册,须具有企业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扫描件;若投标人为联合体,联合体各成员均须提供)
3.2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资质:投标人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或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若投标人为联合体,联合体任意一方满足资质要求即可)。
(2)投标人须具有设计资质: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若投标人为联合体,联合体任意一方满足资质要求即可)
3.3业绩要求:
投标人自2020年01月01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以来至少完成过一项单项合同金额30000万元(含)以上类似建筑类EPC工程总承包业绩或类似建筑类施工总承包业绩。(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如有)、合同关键页及合同双方盖章页、工程接收证书(工程竣工验收证书)(如有)的复印件、合同的任一笔发票的扫描件及对应发票真伪查询截图。)(若投标人为联合体,联合体成员中任意一方具有相应的业绩即可)
3.4人员要求: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工程类中级(含)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承诺并加盖公章);
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工程类高级工程师(含副高级)及以上职称。
拟派设计负责人要求:设计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含)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公司已签订劳动合同(提供有效的劳动合同)、公司已为其缴纳社会保险(提供2024年1月份以来任意1个月的由社保部门盖章出具的在本单位缴纳社保的证明文件原件电子版或扫描件,或者在社保部门官方网站下载的带有社保机构印章的证明材料)。
3.5财务要求: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自2021年至2023年审计报告(包含审计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财务报表附注、审计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签字注册会计师执业证书复印件)扫描件,投标人成
\立时间不足一年的,应提供财务会计报表。(若投标人为联合体,联合体任意一方满足财务要求即可)
3.6信誉要求:(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均须满足)
3.6.1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投标资格被取消。(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3.6.2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n/),查询企业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且企业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人(如有)、拟派项目经理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输入查询对象姓名及身份证号)。
3.6.3企业未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www.****.cn/)分别查询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企业未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www.****.cn/)查询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
3.6.4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http://www.****.cn/cr/list****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6.5企****集团系统黑名单(失信主体)。通过“**招标采购交易平台”网站(http://www.****.com/sxztgs/index.jhtml)【信用平台】【失信主体公示】查询。(截止公告发布日,以**招标采购交易平台公示信息为准。)
注:(1)前述“未列入”包括没有该情形、处罚已失效或取消。
(2)供应商符合本章“信誉要求”且出具相关承诺。供应商查询日期需在公告发布日之后,查询结果网页截图须显示查询日期。供应商应知道或应当知道本单位相关信息不符合,仍利用有关平台信息更新滞后的,视为故意弄虚作假,其响应无效。
(3)招标人在开标当天将对供应商的信用情况(本章3.6.2条款至3.6.5条款)进行核实查询、打印留存归档(查询网页截图显示应为开标日期)。
(4)以招标人查询结果为准。若在开标当天招标人查询到供应商有相关负面信息的,则该供应商递交的投标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开标当天查询信息显示正常,之后,该供应商信息发生的任何变动不作为评审依据;与招标人查询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亦不作为评审依据;但存在“注(2)”情况的除外。
(5)单位负责人指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代表企业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合伙人或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
3.7其他要求:
3.7.1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
(4)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应当出具授权委托书,授权牵头人作为代理人参与投标活动、提交投标保证金、下载招标文件、签署电子投标文件等,且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5)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三家。
注:以上内容(除联合体授权书)及投标文件中内容要求投标人盖章的如为联合体单位投标均由联合体牵头人盖章即可。
3.7.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存在该条款情况的,均按无效标处理。【投标人须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网页截图或报告,截图或报告须显示股东信息,若弄虚作假一经核实取消投标(中标)资格】。(若投标人为联合体,联合体各成员均须提供)
(2)“原招标公告4.电子注册与报名”变更为:
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2月7日18时00分前使用CA数字认证证书登录**招标采购交易平台参与项目,并下载招标文件。
(3)“原招标公告5.投标文件的递交”变更为:
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4年12月19日9时30分(**时间),逾期提交或未在指定载体上提交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请各潜在投标人密切关注**招标采购交易平台网站相关公告信息,保证招标项目的有序开展。
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给各投标人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5.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址:**省**市新**夏耘路与滍阳路交叉口东北角平发产业孵化**
联系人:穆先生
联系电话:0375-****655
招标代理机构:****
联系人:陆先生、翟女士
联系电话:0371-****0554
地址:**市农业路东29号海特大厦6楼
邮箱:****@163.com
监督部门:****综合管理部
联系电话:0375-****633
****
**招采信息****公司
2024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