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公司**供电段远程激光异物清除仪租赁项目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采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
租赁1套激光异物清除仪(含高清瞄准镜头、专用平板电脑、红外激光发射器、蓄电池及智能导航系统等)。
(1)在中华人民**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的制造商,且营业范围符合本次招标要求,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2)投标产****认证中心或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有效产品的产品检测报告(带有CMA标识,未明确有效期的,要求3年内); (3)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标准化证书; (4)具备不低于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二级备案证明; (5)没有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6)近3年(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前3年内)具有远程激光异物清除仪租赁1个及以上类似业绩,且安全质量状况稳定,有良好的企业社会信誉。 (7)近3年内(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前3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3年内(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前3年内)中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自身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 (8) 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先在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cn/)进行企业用户注册。注册及操作过程如有问题,请联系国铁采购平台客服,联系电话:010-95306转8号键,客服服务时间:周一至周日(8时-18时)
2、招标文件获取:有意向的商家从2024年11月28日09时49分(**时间)至2024年12月4日18时00分(**时间)止可登录国铁采购平台电子招标采购系统(在参与的项目中>招标文件)报名及自行下载本次项目的招标文件及其他招标资料。如遇项目流标等情况,请重新报名。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19日10时00分(**时间),地点为 **省**市**区虎头山1****供电段材料科)。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2、报名商家因自身原因放弃本次项目报价,需在开标前3个工作日来函告知招标方(邮箱:****@163.com)。
定于2024年12月19日10时00分(**时间)公开开标,开标地点为 **省**市**区虎头山1****供电段材料科评审室),报名商家需现场参与开标事宜。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
地 址: **省**市**区虎头山1号
邮 编: 464000
联 系 人: 李工
电 话: 0376-****485
技术联系人: 段工
电 话: 173****6875
电子邮件: ****@163.com
本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om/)、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cn)等媒介上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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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4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