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邑县教育局关于第二届“县级名师工作室”评选结果的公示
正文内容
为深入贯彻落实人才优先发展战略,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工作室”建设项目管理,按照《****关于印发的通知》(大教人〔2024〕28号)和《****关于组织开展第二届“****工作室”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大教人〔2024〕40号)文件精神,县教育局前期已组织专家开展评审工作,****工作室、****工作室、****工作室、****工作室、****工作室、****工作室、****工作室、****工作室、****工作室****工作室确定为第二届“****工作室”推荐名单,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从2024年11月27日起至2024年12月3日止(共5个工作日),如对公示情况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以真实姓名向****书面、电话反映或面谈,电话:028-****02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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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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