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园区(生态环境领域)建设方案编制项目 | ||
品目 | 服务/其他服务 | ||
采购单位 | **** | ||
行政区域 | **市 | 公告时间 | 2024年11月28日 09:00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4年11月28日至2024年12月04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17:0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市真州镇****广场511-512室(碧乐汇北门五楼)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4年12月10日 10:00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市真州镇****广场511-512室(碧乐汇北门五楼) | ||
预算金额 | ¥40.00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张海燕 | ||
项目联系电话 | 151****4511 | ||
采购单位 |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市**南路9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韩望0514-****5827 | ||
代理机构名称 | **** | ||
代理机构地址 | **市真州镇****广场511-512室(碧乐汇北门五楼)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张海燕151****4511 | ||
附件1 | 供应商参加投标确认函.docx |
项目概况
****园区(生态环境领域)建设方案编制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2月10日 10点00分(**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园区(生态环境领域)建设方案编制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详见磋商文件第四章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60日历天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投标时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不符合要求或未提供的,投标文件无效。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1月28日 至 2024年12月04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2:00至17:0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方式:****获取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2月10日 10点00分(**时间)
地点:**市真州镇****广场511-512室(碧乐汇北门五楼)
五、开启
时间:2024年12月10日 10点00分(**时间)
地点:**市真州镇****广场511-512室(碧乐汇北门五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磋商文件中斜体下划线部分为实质性响应条件,为必须遵守的条件,如不满足将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2. 磋商文件提供及公告期限:自竞争性磋商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供应商如确定参加投标,请如实填写《供应商参加投标确认函》并于2024年 12月04日17:00(**时间)前,按要求发送至电子邮箱:(****@qq.com,电话:151****4511)同时需与代理机构经办人确认是否收到《投标人参加确认函》并缴纳300元费用。如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去做,将自行承担所产生的风险。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信息或更正公告。
3.本次磋商响应文件制作份数要求:一式叁份(壹份正本,贰份副本),每份投标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
4.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5.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6.集中考察或召开答疑会:无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址:**市**南路9号
联系方式:韩望0514-****582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真州镇****广场511-512室(碧乐汇北门五楼)
联系方式:张海燕151****451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海燕
电 话: 151****45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