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雨花区砂子塘街道办事处砂子塘街道“智慧健康社区"运营采购项目(第四年)单一来源公示
****砂子塘街道“****社区“运营采购项目(第四年)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名称:****
采购项目名称:砂子塘街道“****社区“运营采购项目(第四年)
采购项目编号:****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总预算金额:****000元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最高限价:****000.00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
(二)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地址
1、供应商名称:****
2、供应商所在地址:**省**市**区曙光南路106号
(三)本公示期限
从2024-11-28至2024-12-05止。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投诉。
(四)其他补充事宜 (五)联系方式
采购人信息:
采购 人:****
地 址:**市曙光南路1号
联系 人:易女士
联系电话:186****1795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
地 址:**省**市**区东二环一段1139****中心二楼
联系 人:吴安利
联系电话:166****0913
财政部门:
财政部门:****政府****管理科
地 址:**省**市**区万家丽路与香樟路交汇处
联系 人:张阳
联系电话:****0392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附件列表:
采购人名称:****
采购项目名称:砂子塘街道“****社区“运营采购项目(第四年)
采购项目编号:****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总预算金额:****000元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最高限价:****000.00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2019年12月12日,******事务中心****中心)与东软****公司****公司)签署《租赁合同》,将曙光南路 106 ****卷烟厂****医院改造成**区砂子塘街道的居民的“****社区”运营中心;****公司****招商局、发改局的相关要求注册 5000万内资,****公司——******公司(****公司),落户**区,****中心签署三方协议,****公司成为《租赁合同》中的实际履约方。
2020 ****公司****社区****医院内实施“****社区”项目,并按照合同服务标准完成了慢病管理的数据库建档等服务内容,得到了居民群众的高度认可。为保持该项目的持续性,更好地服务辖区居民,****办事处法依规按程序采购砂子塘街道“****社区”运营采购项目(第四年)运营管理服务。
序号 | 品目分类 | 标的名称 | 规格型号(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数量 | 计量单位 | 单价(元) | 合计金额(元) |
1 | 养老服务 | 砂子塘街道“****社区“运营采购项目(第四年) | 砂子塘街道“****社区”运营采购项目(第四年),为做好全街居民健康管理服务,针对8个社区的老年人开展居民健康管理服务、老年人餐桌服务、老年人综合征评估服务、慢病管理服务及机构养老服务等工作,建设智慧化养老十分钟养老生活圈,优化完善砂子塘智慧健康服务平台,让居民在家门口就能享受“ 医、食、住、情”高品质养老服务。 | 1 | 项 | ****000 | ****000 |
1、公共公益部分建设规划布局:一楼用于公共展示,有**区健康大数据数字化展示区,居民共享阅览区,健康空间站,智能药房,老年人综合征评估等体现智慧医疗智慧养老的配置。
2、居民健康管理服务:运用自有的医疗服务平台和设施,为辖区居民群众提供健康管理、老年人综合征评估、慢病管理以及日常医疗卫生业务。
3、****中心:依托二三楼医疗**,构建完善的医养融合服务。配备四五楼为日间托老,共计床位30张,四楼用于托老和适老服务,五楼用于公益养老项目,成立和+五老公益组织,发挥“老教师、老工人、老企业家、老专家”等五老的社会价值,打造养老互助公益的创新模式。对辖区的老人提供健康讲座,健身锻炼,日间托老,健康锻炼,健康评估等服务内容。
1、供应商名称:****
2、供应商所在地址:**省**市**区曙光南路106号
(三)本公示期限
从2024-11-28至2024-12-05止。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投诉。
(四)其他补充事宜
******公司已经更名为****
采购人信息:
采购 人:****
地 址:**市曙光南路1号
联系 人:易女士
联系电话:186****1795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
地 址:**省**市**区东二环一段1139****中心二楼
联系 人:吴安利
联系电话:166****0913
财政部门:
财政部门:****政府****管理科
地 址:**省**市**区万家丽路与香樟路交汇处
联系 人:张阳
联系电话:****0392
免责声明: | 本页面****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布的,****政府采购网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附件列表:
2024 年11 月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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