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昌平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开展昌平区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企业征集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为加快推进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工作,按照《**区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实施方案》工作安排,****信息化局(以下简称“区经信局”****分行业征集一批试点拟改造企业(以下简称“试点企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生物医药制品及器械制造业、智能化装备及零部件制造业企业。
二、申报条件
(一)试点企业应为依法完成注册登记、统计登记、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良好信用记录的中小企业。
(二)试点企业须有较强的数字化改造意愿,试点建设期间(2024年至2025年)有改造计划。
(三)试点企业须承诺在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建设期间积极开展数字化改造,支持城市试点相关工作。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支持:
1.已获得中央财政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
2.已纳入《****办公厅****办公厅关于开展财政支持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工作的通知》(工信厅联企业〔2022〕22号)中改造试点的中小企业。
3.近三年内发生过重**全、质量、环境污染事故的企业。
4.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
三、支持政策
入围的试点企业可根据具体申报项目按一定比例享受软件和技术投入部分的中央财政奖补资金,原则上不超过50万元,具体参照《**区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专项资金实施细则》(附件1)。
四、申报流程
(一)企业申报。符合条件的企业需登录**区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公共服务平台(https://www.****.cn)进行账号注册,如实填报认证信息并上传佐证材料(附件2),提交试点企业认证申请。
(二)综合审核。区经信局将对企业申请进行综合审核,将符合条件的企业纳入试点企业名单。
附1.**区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专项资金实施细则.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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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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